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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江:“工资保证金”为何显得可疑?

2014-03-04 13:46:18 来源:河北新闻网

    用什么样的方法能够在企业主跑路后,工人还能拿到自己的工资?江苏省高邮市政府采取了一项简单易行的方法。今年高邮市服装企业中,除了拥有自有产权厂房、有固定资产可以抵抗风险的,其他的包括租赁型企业、纳税不足10万元的自有厂房企业,要开工必须先缴存工资保证金。可是,对于当地流动资金有限的中小企业来说,每个工人3000~6000元的“保证金”让他们无力承担,只好暂时拖着,导致当地服装企业在2014年春天能够开工的数量锐减。(《中国青年报》3月3日)

    “工资保证金”这玩意儿,的确还不是凭空拍脑袋想出来的。既然企业欠薪,老板逃逸的事儿现实中时有发生,而拖欠下来的员工工资,最终都要由官方来兜底和善后,这背后的责任与权利显然存在着严重错位。让官方来当这个“冤大头”,不仅难言公平,更不具备可持续性。于是,既然承担兜底善后责任的官方,并不能将这个烫手山芋扔出去,寻求建立一定的责任分担机制,要说无可非议。

    而除了国外有类似的做法和经验之外,在国内一些地区的建筑行业中,“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试行,也不乏成效。例如,广州从2009年起建立了建筑行业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按工程合同造价的2%抽取,工程结项后再由监管部门解冻。对于欠薪高发的建筑行业而言,这一约束机制的建立,当然不无裨益。至于“工资保证金”被用于服装企业,要说也不过是好经验的推而广之。

    应该说,“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行业间复制,未尝不是出于善意。尤其是放在当下国内外宏观经济都存在不确定性,服装企业是不是能够拿到足够的订单并稳健经营,当然也风险不低。提前筑起“工资保证金”的堤坝,自然也是必要的未雨绸缪。只不过,当“工资保证金”被移植到服装企业,直接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甚至导致开工企业锐减,员工甚至连入职上岗的机会都没了,的确是始料未及。

    不过,对于这一尴尬局面的形成,倒也并不出于预料。事实上,不同行业的现金流和资金压力其实千差万别,适用于建筑行业的“工资保证金”,被移花接木到其他行业,自然难免水土不服。以服装行业为例,虽然同为劳动密集型产业,但起现金流情况尤其是工资占比自然与建筑行业大相径庭,简单的将“工资保证金”拿来,每个工人3000~6000元的“保证金”,最终令服装企业难堪重负,连工都开不了,当然并企业故意“哭穷”。

    可见,“工资保证金”的设立,虽有其合理性,却理应充分考虑行业特性,尤其是企业的资金承压能力,否则的话,“工资保证金”名为保证工资,却连工都开不了,其荒诞性恐怕不亚于“因噎废食”。而事实上,“工资保证金”防欠薪,因其必然占用生产性资本,其实更应是穷尽其他可能之后的选项,而绝不能被作为首选。相比惩罚性的征收“工资保证金”,如何完善社会与个人征信系统,让“欠薪”行为成为最不经济最不利的选项,恐怕才更有技术含量。

    至于说诚信系统的建设是个长期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也绝非“工资保证金”可以随意征收的理由,而必须通过立法确认,充分尊重企业权利,规避其负面效应,并与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诚信度挂钩,至于“工资保证金”的使用也必须有明确的监管和规则。现实中,被欠薪员工竟然不知有这一保证金救助渠道,“工资保证金”究竟被收去干了啥,是否有违其初衷,放在这一背景之下,“工资保证金”的扩容也就更显得可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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