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发现腐败问题的重要来源。当前,网络举报已成为群众反映诉求和开展监督的重要渠道。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50374件(次),其中网络举报386913件(次),占总数的19.8%。(据3月3日《人民日报》)
不可否认,从386913件(次),占总数的19.8%这两个数据可以看出,网络已经成为举报的一种重要的途径。但是,这组数据也说明,不管是举报件“次”还是占全年举报的比例,与网络的高度发达、便捷程度相比,明显还不成正比。
网络时代,随着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慢慢的普及,网络应用已经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就拿手机来说,打电话的功能越来越被弱化,而上网的功能则越来越强大。网络已经成为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交流沟通渠道之一。网络举报相比来信、来访以及电话举报,更便捷、更直观,而且更隐秘,有着天然的优势和不可限量的前景。然而占全年总数不到20%的比例,不是网络举报应有的位置。
而且,即使就是这不到20%的网络举报比例,大多数举报也都是群众反映诉求,而不是网络监督。对于国人来讲,大多数人奉行的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世哲学。人们都怕“为了虱子烧了袄”,只要没有触及到自己切身利益的底线,一般都会逆来顺受、忍气吞声,都不会举报他人的违法乱纪行为。更别说让公众在不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情况下行使监督的权力来举报了。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之所以腐败多发,主要是因为阳光照射还留有死角,人民群众行使监督的权力还不够。所以,必须发挥网络举报便捷、直观、隐秘的特点,把人民群众打造成党员干部头顶时时对其监督的“小太阳”,以防止干部腐败,倒逼干部清廉政治清明。
畅通网络监督渠道,一要有“傻瓜相机”的发展思维,搭建更便捷的网络监督举报平台。对党员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只要路过的群众随手一拍,一键就能上传进行举报。让人人都高举监督的摄像头,成为主动举报的监督者。
二要出台奖励政策。对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的网络举报者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用奖励的杠杆撬动全民主动的自发的行使举报监督的权力。而且,应方便举报者对网络举报处置情况进行时时的监督,以增强公众举报监督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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