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林先生一家人从漳州专门赶来厦门。去年11月,他在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奥迪专卖店买了部车,店里的工作人员给他说,“11月11日订车可获得8000元油卡”。 可是,四个月过去了,他们还是没有拿到油卡。无奈之下,林先生就向厦门市物价局投诉。昨日,厦门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在接到投诉之后,介入了调查。(2014年03月11日《海峡导报》 )
8000元油卡去哪儿了?似乎林先生想知道,还想购买车的用户想知道,我们的社会更想知道。想知道,知道的是这个社会的诚信,想知道经销商的信用度。
从调查的过程看,8000元的油卡并没有去哪儿,却是躺在经销商小算盘里,想私吞,不想给用户,从而赚个自己想。
其实,在当下我们的一些消费里,消费前的优惠各种宣传五花八门,诱惑性极大,吸引力很强,购买后,这些优惠一下子打折,诱惑力也减少,吸引力下降,为什么?是经销商少了一份诚信,更少了对消费者的负责。
购买了车辆,用的是放心,是良好的销后,更是服务的过硬,当然获得一定的优惠,也是市场对消费者的回报,更是经销商给予消费者的好处或者说是恩惠。既然是说出口的话,就不能收回去,既然是许诺了的优惠,就要兑现。俗话说:“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可不,经销商给消费者给予优惠,消费者在可买可不买的选择中就会选择买,而且会用自己的口对外宣传,对经销商是一种更大的影响力,可经销商似乎“得了好处还买萌”,“见了兔子不撒鹰”,想把8000元的油卡回补回来。
这是一种欺诈行为,也是一种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人人都是诚信者,人人都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别人负责,说出去的话不能收回来,许诺了的要兑现,这样比提前的承诺更管用,更是最好的宣传。
8000元油卡只有进了消费者的腰包,既让消费者实惠,也让经销商赢得了用户,让诚信守护我们的良心,也守护好我们的市场秩序,经销商应该重视自己的诺言,信守诚诺,讲求诚信,对自己负责,也对消费者负责,更对社会负责。的怀抱里,是经销商一已私利,
失信失去的是市场,失信失的是用户,8000元油卡不能丢失,不能无处找,找回8000元油卡,找回的是社会诚信,企业责任,更是巨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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