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全国人大北京代表团分组审议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大外科主任刘忠军表示,医疗纠纷不应该成为伤医害医借口,他呼吁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围。(京华时报3月11日电)
在医患矛盾日益加剧的今天,这位医生代表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提出如此提案,我也想支持下。可转念想下,如果真正实施的话,我下次去医院看病首先要过一道“安检门”,然后还时不时地有安全巡查人员巡逻,怎么感觉都不是滋味,如果遇到急诊,“安检门”是否贻误最佳救治时期?仔细分析,对于此提案,还是慎重为妥。
对于屡屡发生的医患纠纷个例而言,我不想轻易分析孰是孰非。我认为,医患矛盾频发之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优质医疗资源分布的严重不均衡和双方利益博弈偏差。睁眼看看,那些所谓的“三级甲等”医院里面,天天是熙熙攘攘,人满为患,一名医生每天要面对数以十计,甚至数以百计的患者,体力与智力的严重透支导致一个颗“仁”心变冷、变硬。而那些社区的小医院,尤其是农村的一些诊所,由于缺乏患者导致留不住医生,人才外流情况严重。如此现状造成了医患关系走入“冰期”,一堵“信任危机”的高墙也树于医患之间。
医患者双方的利益博弈过程中的偏差导致了矛盾加剧。对于医疗消费过程中的消费者,患者多处于被动状态,面对医生的技术价值没有被合理衡量的现实囧境下,当付出金钱价值,无法换来“健康与生命”之时,个别消费者的心态扭曲才导致了恶性暴力事件。当然,作为消费过程的服务者,虽不能成为“天使”,但也不能成为要钱又夺命的“魔鬼”,敬畏生命理应成为利益博弈过程的最后一道防线。
从屡屡发生的医患冲突中,没有赢家,都是两败俱伤的结果。所以,消除医患矛盾,仅仅只有“管理”的单向度思维是远远不够的,靠“医疗制度改革”也不能来包治医患之间所有的“疑难杂症”。笔者看来,消除医疗资源配置的不均衡状态,合理引导人们理性处理医患纠纷,让医患关系在法律的轨道之中运行,既需要制度的“顶层设计”的刚性约束,也需要在发展的实践中“摸石头过河”的人性化思维才能达到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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