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民政局网站消息,广州市“婴儿安全岛”试点自今年1月28日启动以来,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经验,截至昨天早上共接收弃婴262名,市福利院接收弃婴的能力远超预期已达到极限,因此“婴儿安全岛”暂停试点。(3月17日《广州日报》)
“弃婴岛”可以视作一个社会试验,而从其诞生之初就有无数争议。其一是担心弃婴数量剧增导致的超负荷,而这也被事实印证。其二是对这种试验是否鼓励犯罪有所忌惮,毕竟,弃婴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所以,当广州暂停“弃婴岛”的决策出台之后,更是照射出法律和伦理的双重困境。让社会公共服务供给的时候必须有着更多的可行性报告。当然,这样的以现实为试验的过程本身也就是一次可行性报告。对弃婴问题,法律上是严格禁止的,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而在伦理上,弃婴行为也都是违背伦理规范的。而这样的困惑其实也正是“弃婴岛”试验本身的困惑。
弃婴行为本身是一种违背人伦的行为,在人类社会中,既然父母给与孩子生命,那理应有着抚养的义务。除非,父母有着先天的不幸。这个时候,社会公共服务必须出手,来将这类孩子进行收养,而这其实就是社会福利院的作用。但是,如果父母双方出于另外的目的,比如觉得孩子生在农村不好,希望将其放在城市,寻找到另外的更好的家庭。或者说,孩子本身就有先天缺陷,而将其抛弃。这样的话,就必须给与法律的严惩。因为孩子本身是没有错误的,将孩子遗弃的过程就是违背了法律的规范和道理的底线。而此刻,弃婴岛的出现无疑显得矛盾重重,似乎是在鼓励人们弃婴。
其实,弃婴岛的出现,无论如何也不能否认其人性化的光辉。毕竟,对于弃婴来说,每年都会有无数的婴儿因为遗弃而死亡,面对这样的无辜生命,社会公共服务本身需要给力。另外,不能让任何一个生命无端消失,也是社会文明的标志。而在人性化的道路上,弃婴岛的出现正是弥补这样的空缺。但是,另外一个问题接踵而至。那就是,尽管有着人性光辉,但是,法律上,弃婴行为仍旧是禁止的,而弃婴岛又似乎在鼓励弃婴,也就是纵容人们犯法。伦理上的优势远远不能抵消法律的禁令,这其实才是“弃婴岛”暂停的真正思考。
广州的“弃婴岛”暂停了,原因就在于超负荷的数量。这样的结果,当初应该没有想到,既然没有想到也就是为其提供了思考的空间。像“弃婴岛”这样的社会公共服务供给,符合人性光辉,但又在纵容犯罪,似乎在鼓励弃婴行为。可见,对于弃婴本身的整治理应有着更为宽广的路径选择,这条路径应该是在法律的遵守基础上,又符合人性光辉的一面。唯有如此,才能走得更远。所以,“弃婴岛”照出了公共服务中法与理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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