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3日,资阳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永真有期徒刑十四年。其在忏悔中认为“我错误地认为自己没有违背原则为朋友做事,并且没有向他们索要财物,是他们自己主动送来的礼金,这是朋友之间的交情,我收下没有什么问题。我没有意识到这也属于不义之财,应当要拒绝。”(3月18日 中国新闻网)
作为一名正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受党教育多年却没能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站稳脚跟,不仅背离了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坚持的党性原则,还犯下了违反党纪国法的严重错误,这着实令人深感可惜、可悲、可恨。然而,在面对自己十年的犯罪事实时,李永真的忏悔却表示“我没有意识到这也属于不义之财,应当要拒绝。”这更是让人倍感吃惊。
我们知道,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仅是在入党时的党性教育,还是进入公务员队伍时的入职教育,更或是晋升为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无不是时刻教育提醒着其要清正为官,廉洁从政。可是,李永真却将党的教育当作了“耳边风”,视党性原则如儿戏,不仅没有把党的利益、人民利益作为最高价值取向,还大肆受贿贪污腐败。那么,如此严重的腐败行为都认为“没有意识到”,那就只有将其绳之以法才能让其立即“醒悟”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其十年的犯罪情况来看,不论是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款物100余万元;还是采取虚假支付利息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款40万元。其并不是“没有意识到是不义之才”,而是意识到了这钱财原来可以这么轻松取得。从表面上看,是其被金钱绊倒、被亲情迷惑、被社会风气左右,实质上是自身党性意识的腐化和坠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动摇,更没有把好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这个思想上的“总开关”。
事实上,官员因“没有意识到”贪污受贿腐败是违反党纪国法而锒铛入狱的事件并非鲜见,如浙江台州临海市原城市管理局 “反腐作家”局长程凌征在忏悔书上说“没意识到收下属这么点钱是受贿” 、北京工业大学原校长助理及财务主任涉嫌贪污受贿受审时称“没意识到这是给我的好处费”以及此处的收受上百万的贿赂却称“没有意识到是不义之才”的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主任李永真等等。究其原因,并非“没有意识到”,而是党性的腐化、利欲的驱使和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
当然,在为这些官员因“没有意识到是不义之才”而锒铛入狱感到可悲、可恨的同时,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从中受到警示教育和告诫。特别是在当前党中央高压惩腐的时代背景下,无论是涉及到谁,无论职位多高,无论政绩多么突出,只要违反党纪国法,都必将被绳之以法,受到严厉制裁。所以,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此为鉴、以此为镜,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从而才能“养我浩然正气”,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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