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1月至今,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全国范围内,媒体曝光的自来水异味事件已达10起。(3月19日环球时报)
自来水异味事件频现,发生地相关部门多会给出检测合格或者达标的结论,可是,2012年7月1日起,我国强制执行最新饮用水标准,指标达到106项,与世界上最严的欧盟水质标准基本持平。自来水异味扑鼻也达标?套用一句早已过时的流行语,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事实上,不少先行回应达标的自来水异味事件,最终都被专家证实含有威胁、危害市民健康安全的物质存在,有毒化学品苯酚就是在大罪魁祸首,此物质长期超量摄入歇致癌。倘若当初检测得出“合格”、“达标”的结论并非虚构,那就说明环保、检测部门的履职水平、能力不达标,不然何以没有发现苯酚“元凶”?
不过,令人疑惑的是,倘若首发异味事件,没有能第一时间查明苯酚凶手还能理解,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发生异味事件,有关方面不把前车之鉴当回事,请权威专家论证是不是也有苯酚嫌疑,便给出合格、达标的说法?一边表示自来水没有质量问题,一边建议老弱病残饮用桶装水,又说明了什么?不管是出于掩饰、搪塞责任也好,或避免引发恐慌也罢,这样的不严谨显然表明,有关方面对群众利益负责的履职理念、服务工作没达标。
3月14日,环保部发布了首个全国性的大规模研究结果。结果显示,我国有2.5亿居民的住宅区靠近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既如此,有关方面对水源的选择和住宅地选址的规划建设是如何论证、通过的,为什么没有避开污染源?同时有人指出,现行强制标准缺乏实质性的惩罚措施,并不能引起地方政府和水厂所重视。如此等等显然又是履职规范和责任不达标的具体体现。
水是生命之源,事关群众健康安全。尽管异味事件并非都直接导致饮用不适的后果,但一个常识性的道理是,长期饮用苯酚等有毒成分必然会危及公众健康,因此,我们既不能存侥幸心理听之任之,也不能拿达标、合格来推诿搪塞、敷衍民众,而必须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用履职达标确保质量达标,提供安全、放心的自来水。
【责任编辑:霍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