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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世鹏:全面清理,让“临时工”走进历史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近日记者了解到,新余市今年将全面清理政府部门的临时工,并建立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公务员工作懒散将被清出队伍。(3月24日《江南都市报》)

    说到“临时工”这个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君不见,掌掴菜农的城管是临时工,上班打牌的机关人员是临时工,抄袭文稿的秘书是临时工,跟辖区居民发飙的民警是临时工,总而言之,“临时工”队伍在全国各地那是相当地火爆,大有离了“临时工”社会就不能正常运转的架势。

    但是,从法律层面来说,“临时工”却是一个不应该存在的词汇,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就不是临时工,不签合同那就是非法用工,“新余市今年将全面清理政府部门的临时工”这一说法本身就是一个“黑色幽默”。身为行政执法部门,却在聘请临时工的过程中不规范,临时用工没有签劳动合同,这是什么一个行为?

    众所周知,“临时工”是一个相当苦逼的角色,因为在单位没有正式身份,他们往往干的最多,拿得最少,什么脏活儿、累活儿、苦活儿都冲锋在前。因为干得多,难免就会出错,只要一有“执法不当”等负面事件出现,相关部门就祭出“临时工”这一法宝,试图将自己与“临时工”撇清关系,这或许就是某些政府部门雇人干活却不敢签劳动合同的原因吧!因为如果这些“临时工”与政府部门签订了合同,只是非正式在编人员的话,若在管理中出现问题,用人单位还是应该负全责的。

    干了活还不落好,一有什么风水草动就被拿出来做“挡箭牌”,这次更要被新余市政府全部清理掉,为什么“临时工”总是那么悲催呢?不可否认,清理临时工是规范队伍、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的有效手段,但是,建立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将那些对不干活、不上班、偷懒干不了事的人清出“正式工”队伍才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笔者觉得,此次新余市前面清理政府部门的临时工也要针对不同的单位、不同的临时工采取不同的分流措施:对有些单位确实需要临时用工或聘用工,要规范人数,规范用工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对那些工作年限长、综合素质较高的临时工要通过正式的考核,让其有机会进入到执法队伍;对那些综合素质差的人,要坚决清退,以此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总之,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人尽其才,做好全面清理“临时工”工作。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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