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号起,“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就将实施,《办法》就规定,这些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将不能出现在政府的红头文件和教科书中。另外,除了对公务员的普通话标准作出要求,老师、播音员、主持人、演员,铁路、邮政、文化、金融等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也都有不同的普通话等级要求。对于尚未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所在单位要组织其参加培训。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和校园用语;广播电视的播音、主持、采访用语,电影、电视剧用语,汉语文音像制品、有声电子出版物用语等,基本用语应该是普通话。(央广网 3月25日)
假如出席正式晚宴,却穿了件泳装,这样的新潮,显然来得不合时宜。着装如此,用语亦然,而用语是否得当,说白了还是要看场合和对象。
尽管各种网络热词人们早已耳熟能详,即便不是网络控,传统媒体上也早已深受网络语汇的影响。作为一种信息交互手段,网络文化更是无处不在,其对于人们交流沟通的影响,也不言而喻。但这显然不意味着网络语汇可以毫无边界的攻城略地。既然如此,河南禁止红头文件中出现网络语言,要说也未尝不是出于规范网络用语的良好初衷。
事实上,红头文件当然应该有红头文件的样子。不难设想,假如正式的红头文件里却出现了“神马”、“有木有”、“土豪”之类的网络用语,的确也有宴席上穿泳装之嫌。红头文件如果充斥随意性强,甚至多少有些嬉皮属性的网络热词的话,不仅显得不够严肃,有失严谨,更难免消解红头文件的执行效力。从这个角度来看,红头文件与网络之间,本是完全不同的语境,当然有必要划清界限,而不是搞混搭和跨界。
不过,对于红头文件用语的规范,固然有其必要。但究竟何为不规范用语,似乎还不能仅以其出身来论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出身于网络,是否就一定不够规范,不够严谨,就有损红头文件的身份和效力,也就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甚至搞一刀切。举例来说,“给力”二字应该说是不折不扣的网络派生词,但这一词语,其实并无网络的戏谑,甚至在很多严肃的官方场合,也被广泛使用,其生动性和表意能力甚至要超过很多传统的语汇,红头文件为何不能善用这些网络用语,倒是值得商榷。
而语言学发展的历程表明,语言和词汇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没有生命的东西,恰恰相反,语言的活力与魅力恰恰体现在它处于不断生长的特性中。不用回顾太久远的历史,单单看这百余年来语言的变迁,恐怕如今被视为无比正常的语汇,回到一百年前恐怕还尚未诞生;至于如今最符合传统,最具备示范效应的经典范文回到从前恐怕要比现在的不少网络语言更加光怪陆离。至于文化间的交融,当年不入流的外来词成为见怪不怪的主流语,则更是不争的事实。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已经自视为正宗的语言学派,行文方式,大可不必将“网络语言”这类的新兴文体拒之门外,文明的发展不可阻挡,语言的生长更是无从遏制,你堵住门缝,它便从窗台潜入。
基于此,红头文件当然可以有自身的规范约定,但具体到用词上,恐怕也不妨与时俱进,网络语言即便不能不加取舍的全部拿来,也不妨从中汲取合用的“养料”。或许,有了这样的开放心态,红头文件才能更接地气,更“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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