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江苏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南马厂乡的杨梅,自家190平方米左右的3层楼房,竟然在大白天被一群陌生人开着挖掘机拆了。在拆除过程中,住在二楼的杨梅公婆被这群陌生人强行拖到室外。事情发生后,无论是当地乡政府还是村民,谁都不知道杨梅家房屋到底是被谁拆除的。不得已之下,杨梅和家人向南马厂派出所报案。警方称,拆迁公司拆错了。(3月25日《扬子晚报》)
拆迁公司是拆错了吗?当然是拆错了。杨梅家的拆迁事宜并没有和当地政府谈妥,就被一伙人拆除了。然而警方一句拆错了远远不能给此事画上句号,我们有必要分析,这样的拆错是否是有意为之,是否是一种先斩后奏的行为。
拆迁事关民生大事,岂能胡乱作为,南马厂乡的这次拆迁是从2012年10月份开始。拆迁的双方已经进行过多次拉锯战,岂能不能不知己知彼。拆迁公司对此事拆迁应该是按着套路来的,他们拆迁之前,将住在二楼的杨梅公婆强行拖出,如此一来,故意为之的心态更是昭然若揭。
应该明确的是,拆迁新规规定,行政强拆是不合法的,法院应该在强拆之前介入。司法解释明确,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没有法院的裁定,那便涉嫌非法强拆。而拆迁公司的行为那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作为一家公司如此肆意妄为,无论是拆错了,还是先斩后奏,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如此先斩后奏的拆迁,板子不能仅仅打在拆迁公司上。我们应该目前拆迁后谁才是最大的受益者。在当前房价飞涨、城市开发如火如荼的背景下,“拆迁条例”为一些地方政府“卖地”提供了法律依据。以卖地为地方政府主要财政收入来源的现状,也被人戏称为“土地财政”。为了利益追求, 有的地方政府不仅可以制订规则,还可以随意修改规则,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还是监督员、审判员。而在当下,对于拆迁这类事情,政府不方便出头,常常雇佣一些拆迁公司冲锋陷阵。
面对如此侵犯人权、物权,涉嫌违法的“先斩后奏”式拆迁,法律决不能沉默。上级有关部门应该尽快介入调查,启动问责程序,在法律的框架内澄清拆迁闹剧。如果不把放肆的权力关进法律制度的笼子,类似拆错闹剧得不到有效遏制的话,不仅官民心理难以和解,法律受到挑战,政府公信也会进一步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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