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在今年的两会上表示,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农村扶贫开发法,新法将制定科学标准,完善贫困地区的识别机制和退出机制,防止“钻空子”。“该戴帽子的戴帽子、该摘帽子的就摘帽子,不能让贫困县越扶越多。”
我国大规模的扶贫开发是1986年开始的,这几十年的扶贫开发有2亿多的贫困人口脱贫,但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按照2300元人均年收入的标准计算,现在还有8000多万贫困人口,所以在我国反贫困是一个长期性的任务。然而,现实中也存在着“热烈庆祝本县获得国家级贫困县称号”的怪现象。把争得贫困县的称号当做一项荣誉,恰恰说明领导干部的执政理念、国家扶持政策导向出现了问题,必须及时修正。
为官一任,就该造福一方,但是仅靠国家的扶持基金显然是懒惰的理念;要想得到长久快速的发展,还需靠自己拼搏进取。我认为,要杜绝贫困县的帽子戴上就不肯摘的现象,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首先,思想观念必须转变。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闯的是艰难关,跋涉的是深水滩,“等、靠、要”显然是落后于时代的腐朽思想。因此,各位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运用能力和指挥,内积外引,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其次,识别和退出机制必须科学合理。贫困县区能从国家到地方获得各类财政拨款和援助,导致围绕“贫困县”动脑子,跑关系的现象愈演愈烈。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审查机制,确保公共资源的分配更加合理。
最后,扶贫方式必须创新。古人云,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单纯通过拨款、减免税负的方式扶持贫困的方式需要作出改变,才能适应当今时代的发展步伐。充分发掘利用地区特点优势,积聚力量引导产业发展,才能彻底解决贫困问题。
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越来越多的地区靠自己的实力和努力摘掉贫困县的帽子,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改革的各项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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