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京华时报》报道:相关部门知情人士25日向京华时报记者透露,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这将成为我国公务员分类改革的重要指导文件。该知情人士表示,这项关乎全国700多万名公务员切身利益的改革,或将于今年年内实施。新政一旦实施,公务员挤破头也要争当领导的局面将得以改善。具体而言,基层公务员即使当不上处级领导,也有可能享受处级干部的待遇。
以深圳为例:深圳分类管理改革后,通过通道的设计,可以让大部分人退休时的“天花板”能抬高到副处的待遇。而深圳市公安系统实施专业化改革前,70%公务员只能在正科以下职务退休。看点恰恰在这里。当只有行政职务一条通道时,非官员公务员只能“死”在科级,而副调研员一级,几乎都是给“过气”领导留的。这样一种状况当然就是死水一潭。然而,当通过分类改革之后,将标杆指向副处之后,果然就实现了效率与公平了吗?且不说“副处”仍然只是大多数普通公务员的梦想,即便升到“副处”天花板的人员当中,又有几人是凭借民主评议甚至是群众评议实现升迁的?
分类改革的短板在于,看似渠道敞开了,而实际操作的按钮仍然控制在个别领导或者是小圈子手中。若干年来的干部改革实践证明,无论是再缜密的操作系统,都无法防止某些权力欲过于膨胀的领导的干预。换言之,没有对膨胀权力的硬性、制度限制,就一定会产生利用好的科学的政策谋取利益的腐败行为。
可能产生的问题在于,一者会造成门槛降低人人过关的现象。无论干好干孬,只要不发生犯罪等大的问题,一概可以在最后退休时刻“弄”到副处,而这样的结果就是滥竽充数者泛滥,人浮于事者众多,不仅不能提高效率,还会造成人人皆享受南郭先生的待遇。而这样的分类改革,对于政策制定者以及公众来说,又有何正面意义呢?
二者会在一言堂的领导授意之下形成升迁腐败。有权力就有腐败,有利益就有腐败,这是千古不变的定律。明摆着“处级”是块大肥肉,谁都想得到,那么,其操作系统与操作过程,就一定会受到人为的干预与利用。现实当中不乏这样的例证,无论是再精细化的管理制度,抵不过领导一句话的分量,无论是再优秀的人才,抵不过一顿豪宴一门亲戚几箱名酒的“意思”。假如,也只是假如,假如真正实现了靠制度选人用人而不是靠领导靠裙带选人用人,则国家乃至社会将呈倍率提升效率、法制、民主。那么,反观公务员分类改革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恰恰在于或然会被权力人士所驾驭所利用,甚至会产生更多的腐败。
公务员分类改革莫弄成新大锅饭,无论是分成行政类还是技术类或者更多类别,关键是将考核的“点赞”按钮更多的交给民意与直接关联的人民群众,而不是交给个别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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