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自称是"长治市公安局干警"的天涯用户发帖称,“樊红伟原为长治市公安局辖区—长治县公安局局长,多年来,敛聚了巨额财富,为把这贪污受贿搜刮的钱转移,樊红伟先后在长治市屯留县、长子县、长治县公安机关办了8个假的身份证件。达到目的后,这些身份证被以各种理由注销或删除,但全国身份证信息里仍可查到这些身份证的信息。”目前,此事已引起山西省公安厅领导重视,公安厅纪检部门正介入调查。
我国《户口登记条例》明确规定: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三条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其实每个公民拥有一个户籍是人尽皆知的常识,可是作为执法者的公安局长为何会持有8张身份证?联想到去年拥有4张身份证的 “房姐”龚爱爱、利用4张身份证开具账户敛财的河南省育厅财务处副处长冯哲,我们不禁要问办理8张身份证到底意欲何为?这背后的故事必须尽快查清,给公众一个交代。
作为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承担着保护一方平安、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但作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甚至是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造成社会管理混乱,就必须严厉惩处。同时,多张身份证究竟被冠以何用,是否涉及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法律制裁,这背后的故事都必须尽快公之于众,如此才可维护法律的尊严。
更进一步说,关于户籍、身份证的漏洞必须从源头上堵住。不管是在办理的过程中还是在使用的过程中,有关部门都应该完善核实项目、加大核实力度,决不能让不法之徒有空子可钻。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曾说,要实现全国范围的人像自动比对和纠错,坚决堵塞“乱办证”漏洞,绝不允许一个人拥有多个户口、多张身份证。凡是利用职务之便办理假户口、假证的一律予以开除,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我们期待相关部门尽快掌握并公布事件真相,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责任编辑:霍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