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络爆料称,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樊红伟有8个身份证。山西省公安厅纪委工作人员昨日向新京报记者证实,公安厅已成立工作组调查此事。(4月23日《新京报》)
哪吒有三头六臂,副局长有八个身份证,都源于“神通”。近水楼台先得“证”、多得“证”,身为公安部门的领导,弄几个身份证不是难事。多证不是用来“玩的”,极有可能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或如发帖者所言,成为钱转移的“桥梁”。看来,不仅要查清楚樊红伟到底有多少身份证,更要弄清楚多证背后的“利益”。
今年1月份,记者从公安部获悉:针对因一些地方违规办户口、身份证所出现的一人多户多证和群众反映的办户口难、办证难的问题,去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全面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健全完善户口、身份证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快推进人像比对系统建设、强化科技监管,主动发现和注销了79万个重复户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人员。樊红伟的多证是否为“漏网之鱼”?
“证多多”或“户多多”,此地有银三百两,其功能至少有三——央视主持人张泉灵在微博上总结网友的回答,“1、隐匿财产。将来无论财产公示还是经济纠纷甚至离婚都可把钱藏起来。2、享受户籍所在地公共服务,特别是京沪广这样大城市的户口。比如孩子入学、应对限购。3、办护照。万一真实身份犯事儿,摇身一变,走啦!”
居民身份证就是公民“权利证”,亦是公民的“义务证”。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有详细的规定,公民领取了居民身份证,表明其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同时也应当享受相应的权利。一人一户一证,内含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要义。多户多证的“量变”,潜伏着利益分配的“质变”,很可能还是恶化社会公平正义的“质变”,而且都是典型的“变质”、“变坏”。
“证多多”或“户多多”,以权谋私的金蝉脱壳之计,皆为隐匿事实真相的“变色龙”。以查处多证或多户为突破口,顺藤摸瓜,弄清来龙去脉,搞个水落石出,或是反腐查贪的一条有效路径,或是消除社会不公平的一个有效载体。值得提醒的是,正值新型户籍制度改革进行时,要预防多证多户再“变种”,潜伏于新户籍制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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