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呼和浩特4月27日电:就网络持续发酵的内蒙古阿拉善盟阿左旗活埋流浪狗事件,27日阿左旗城市管理局负责人王刚称,下一步将出台地方犬类管理办法。
人为万物之灵,善待所有动物是人类的道德之责,而活埋流浪狗,不仅折射了当地官方缺乏起码的狗德,还折射了其缺乏起码的社会管理责任。
流浪狗问题,存在两个源头,其一是伪爱狗人士,其二是拆迁遗留犬。而伪爱狗人士只要当狗狗失宠之后,无论是患有疾病还是狗进入老年状态,均可以无情遗弃。而拆迁遗留犬问题,也关乎主人的道德水准,无论是租房还是搬入新房,狗都不该遗弃,而应当将其带到新家善待之。而人们看到的流浪狗现象,则显然看不到起码的善待与狗德,而只有随意任意的遗弃。
流浪狗上街,不仅成为城市病,也成为整个社会之病。不仅大型犬猛犬会给行人造成伤害,即便小型犬也因为缺乏起码的养护而存在疾病传染的可能。而流浪狗造成的种种危害,对于老幼来说尤其显著,一旦对老幼形成攻击,其危害就一定是严重的和无法挽回的。因而,对于流浪狗的管理,就是一种急迫任务,更是一种对社会秩序的必要管理。
然而,问题恰恰出在捕获收养管理这个后续管理链条上。部分城市的做法是将捕获的流浪狗集中转移到远离城市的乡村雇请人员加以养护,而另一部分流浪狗则通过爱狗人士予以分流,如此做法则显然是对流浪狗的人道负责。
不妨看回顾一条最近关于流浪狗的新闻:一条“我拿什么保护你”的微博在网上迅速蹿红。微博称,3月4日,在南充阆中市宾馆门口有警察当街将一只流浪狗打死,而这只狗被一名流浪人员用铁链牵着,“流浪者萎缩地坐着,目不转睛地看着警察,当着他面打死自己的‘同伴’”。(3月6日《华西都市报》)。打死流浪狗,与活埋流浪狗,同样残忍无道,而狗对于流浪汉来说,则不仅是一只狗,还是一个同伴,并且还是一种精神依靠。想想看,他需要这只狗作为活着的精神寄托,需要这只狗来陪伴自己的每一天,何忍警察砸死于当前?同样,作为阿拉善盟的流浪狗们,比那只流浪汉的狗境况更不堪。它们需要每天捡拾垃圾过活,它们需要在风雨中躲避雨箭与风刀,作为政府管理部门来说,有为其提供活下去场所的责任,没有对其活埋的权力。
阿左旗城市管理局负责人王刚表示:在他看来,造成该事件的主要原因是捕狗人员选择的临时收容场地不当,误导了广大网民,造成负面影响。没有活埋的现行与预谋,而只有对于流浪狗的善待,就不会有爱狗人士对20多只小狗的救出。因此,将责任推给“大坑埋狗”假象的误导,显然是一种推托与掩盖。城管负责人称:下一步将出台地方犬类管理办法。这当然也是一种推托之词,无论管理办法出台与否,都应当首先具备一点狗德,否则,当犬类管理办法出台之后也不可能依法依规加以善待,今次的活埋或者“预活埋”就是一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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