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柴米河为区域主要排涝河道,河道两边居住着大量居民。据村民反映,柴米河最近几年河水越来越脏,发绿的河水常年散发着阵阵怪味。4月25日,省市政风热线联动直播走进淮安。住在河面的陈女士带着一瓶河水走进了直播现场,并当场向环保局局长下跪,请求尽快治理柴米河污染问题。(4月27日《南京日报》)
跪求治污,深深地刺痛每一个公民的心。“请环保局局长下河(湖)洗澡”,是公民环境权的一声呐喊。而“跪求”这一示弱与屈辱的动作,则是对公民环境权的乞求。在此,有必要先重申公民环境权的概念——指公民享有的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生存及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其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使用权,环境保护相邻权,环境人格权。跪求,无疑是牺牲“环境人格权”而期待获得“环境使用权”。对此,任何一个环保局局长都应该“坐不住”。
不少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产生“免疫性”,或者说,习以为常,麻木不仁。关于环保部门的功能与作用有一个很形象的比喻。人民日报“人民时评”曾发表文章指出,环保部门要成为“喊疼的扁桃体”。如果把政府比作头脑,环保局就应该是一个感冒就喊疼的“扁桃体”。然而,有时候环保部门光“喊疼”,有的可能是“无病呻吟”,却很少“发炎”,不产生“抗体”,根本起不到“扁桃体”的功能。不作为或不敢作为让环保部门的存在价值大打折扣。
“史上最严环保法”将到2015年1月1日施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4月24日审议通过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从2012年首次公布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到现在,这部法律已经历了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四次审议,才最终获得通过。其中,“人人参与环保”是此次修法最大的亮点之一,也意谓着公民环境权得到强化。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进步,只是一个前提条件,在环境执法上,能否做到“执法必严、执法如山”,依赖于“喊疼的扁桃体”的功能归位,依赖于公民环境权的有力维护。
跪求治污,公民环境权须“站起来”。公民参与环保,除了需拥有“制度通道”与“法律护航”外,更需公民责任的觉醒与权利的捍卫。无论是责任担当,还是捍卫权利,跪求的“姿态”都不可取,而应该理直气壮、当仁不让、一针见血、针锋相对。每一个公民都是环保的力量,需体现鞭策力;都是环保的能量,要发挥“正能量”。只有当权利“站起来”,权力才必须敬畏,权力才不能懈怠。公民唯有“站起来”,挺起腰杆,才能有效行使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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