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第二次审议稿)》提交大会审议。二审稿删除了“整车重量”的表述,改为限制电动机功率和外形尺寸,规定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中的外形尺寸、电动机功率标准,在本市强制执行;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4月29日 四川日报网)
凡是有过驾驶经历的人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那就是电动自行车行驶在马路上似乎不收任何限制,因为它体型娇小,灵活自如,一不留神便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你还不得不踩个急刹车。而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是不言而喻的。
正是因为对电动自行车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其行驶自如,满街穿梭。就在人们享受“电马儿”带来的各种便利时,一些厂家及商家也无视交通法规,肆无忌惮地将电马儿功能发挥到极致,出现了一些超长、超宽、超高等任意改装的怪异车型。这些车总是忽左忽右的在马路上飞驰,似乎很是“拉风”,然而,人们却忽略了最重要的生命。
每当打开电视看城市的一些交通事故警示片,不得不说电马儿是绝对的主角。笔者认为,不管您是多么的赶时间,请珍爱生命,管束电马儿。正是电马儿的轻盈快捷导致了它的不安全性,尤其改装外形后配以极快的速度,稍微遇到一点突发状况,电马儿是完全不具备招架能力的。显而易见的是,电马儿没有任何的抗撞击能力,对乘车人员没有一点的安全防护设施,在达到一定速度的时候,凡是发生交通事故,电马儿都是以“飞”起来的状态完成它最后的“使命”。所以,对电马儿限制电动机功率、外形尺寸以及行驶速度可以说非常之必要。同时,作为驾驶人员同样应学习《安全文明驾驶》知识,不要再随便上机动车道,不要随便闯红灯,更不要违法载人,因为生命大于天。
“方便、快捷、还比较环保”,电动自行车让很多人出行便利了,所以人们亲切地称之为“电马儿”。但大量无牌无证的超标电马儿横行街头,给人们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对电马儿的尺寸和行驶速度等予以限制可以说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出于对生命的珍视,请为管好电马儿点赞。
【责任编辑:霍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