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20时13分许,黎泰军驾驶私人轿车返回至其居住的昆明阳光果香小区,不顾小区车位已满的事实执意驾车强行进入小区,被保安拦下后开始殴打保安,期间保安连续磕头,黎泰军依然不依不饶,用脚勾保安下巴,还扬言“信不信整死你”。(云南信息报)
一方是跪地求饶的受害者,一方是气指颐使的施暴者;一方是忠于职守的小区保安,一方是明知故犯的傲慢业主,这样残忍暴力、不合法的一幕竟发生在云南高院副厅长黎泰军身上。作为一名服务百姓的公职人员、一个知法执法的法院庭长竟然打骂百姓、肆意侵犯百姓合法权益,谁赋予了黎泰军如此大的胆量!
从事件报道来看,黎泰军已不是第一次殴打保安,却是第一次道歉和解,保安人员说很可能是前三次没有视频证据,使得黎泰军肆无忌惮、有恃无恐。这似乎讲出了不少违法违纪官员的一个通病。就像之前的雷人书记雷政富、“表哥”杨达才,最近的“证叔”樊红伟、“卡哥”沈永刚,没被曝光之前个个大摇大摆、无所敬畏,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一经网络传播便缩头缩脑、低声下气,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了。作为人民公仆的政府官员,为人行事不说敬畏百姓,却让视频证据弄得上下不安,实在可笑。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干部的考核也是由人民满意不满意说了算,可如今,百姓竟要看干部脸色,实属不该。
互联网的普及,方便了百姓对于官员的监督,使舆论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百姓对于手握大权的官员来说仍然是个弱势群体。这次是恰巧被摄像头拍到,如果没有这个恰巧,可能黎泰军还会第五次、第六次对保安人员大打出手。对于官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百姓不可能次次都有证据,我们也不能次次都寄希望于“恰巧”,那又该由谁来保障百姓的合法权益呢?另外,在很多情况下,百姓拥有充足的证据,却因地方官官相护,阻碍了百姓正常的维权道路,不然也不会有黎泰军“信不信整死你”的飞扬跋扈,那又该由谁来为百姓撑腰呢?
记得周国平的一篇文章中说过,人要有所敬畏,总有一些东西属于做人的根本,亵渎不得。如果人没有了敬畏之心,便会百无禁忌、为所欲为、不知反省。同样,我们的官员也应该有所敬畏,敬畏百姓、敬畏法律、敬畏人民赋予的权力,这不是畏首畏尾的懦弱,恰恰是以民为本、百姓至上宗旨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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