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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卿:用公证方式取款是一种伪公正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5-05 09:21:00  责任编辑:霍骋远

    家住西安太华路社区的靳先生遇到了件棘手的事儿——母亲生前存在银行的480元,不取可惜,要取就得先花1000元。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得知存款为480元后,建议靳先生“不要做此公证,不划算。”昨日记者走访了西安市6家银行,对方都建议放弃取款。(5月5日《华商报》)

    俗话说得好,活人不会被一泡尿憋死,通俗地讲就是做事不要那么呆板,能简单进行处理的绝不绕弯子,给别人添麻烦,心里添堵。

    银行显然就是一个习惯了霸道的主儿,存款人突然离世了,多年后才为后人所知,按理说只要存单是真实有效的,只要对方出具了存款人的身份证,或者有相关派出所的证明,即可办理兑付业务,我看也没啥不妥。况且靳先生的母亲存下的只是一笔几百元的小钱,会给银行招致麻烦吗?显然不大可能。

    据知,靳先生的母亲生前在西安市商业银行(现名西安银行)办理的存折,如今要取出这笔钱,需要靳先生的其他5个兄弟姐妹进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公证,换言之仅公证就需要花费1000元,这是在替别人着想吗?分明是一种故意刁难,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也许银行的做法没有错,害怕因此受到牵连,可是这种情况会出现吗?明知得不偿失,为何就不能简化手续,进行人性化处理呢?比如只要有其他5个兄弟姐妹出具签名即可办理取款业务,如此才是真正的服务,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正,再说又不是巨额存款,何必那么教条,非得逼人花钱做公证呢?

    为了取出480元,先花1000元做公证,恕我直言,这不过是一种伪公正而已,实则是拿公众的利益不当回事,与强盗没啥区别,只不过一个明抢,一个暗争罢了。更可气的是,西安市竟然有6家银行都众口一词,建议对方放弃取款,让人很无奈、很无语。这笔钱虽然不多,却眼睁睁地落入了银行的口袋,毫无悬念,可谓名正言顺。可在我看来,你们是打错了算盘,到头来得不偿失的是银行,今后谁还敢与你们打交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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