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辽宁省委针对选人用人领域的突出问题,全省查出超职数配备干部26272人,现已消化4171人;1970名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违规在企业兼职的1532名干部现已全部清理完毕;对1187名省管干部档案进行初审,发现有743人在“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党龄、工龄,学历、履历,干部身份)上存在问题,目前正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月4日 人民网)
所谓“一正六七副”现象就是指近年来在各地频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现象。而解决领导干部超职数问题,对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领导干部的选任工作,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的专项整治也不是新鲜事,但是近几年来,一些党政机关相继出台的一些提高职位、解决级别的土政策,可谓五花八名,包括: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机构规格高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职位名称混乱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任命不规范、职数设置比例失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表面上是为提拨干部创造条件,实际上是解决干部职级待遇。但是,诸如此类的表面合情合理,实际违规的操作手段究竟是谁的尴尬?笔者认为此风不可长,因为害远远大于益,这是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不能很好把关上的尴尬,是公务员队伍一心只为提高待遇“往上钻”的尴尬,是行政效能低下的尴尬,更是产生买官卖官温床的尴尬。同时,领导干部越多,行政执行力越分散,造成下级和群众无所适从,降低行政机关的权威,不利于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带来的是群众对官员能力的不信任,降低的是政府的公信力。
“一正六七副”现象尽管在选拨和任用干部、提高干部的积极性、解决干部的职级待遇,让干部通过追求高职务、高级别来实现自我价值上有一些积极作用,但是其危害是明显的。面对这样的尴尬局面,笔者认为各级部门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方面建立健全编制、组织、人社、财政四家联席检查制度,做好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和实名制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和查处职数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另一方面是调整公务员工资结构,并在公务员职级设置上实现科学化,改变干部队伍结构上的不合理现状。向群众展现出干部队伍该有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