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动态
吴 江:“限牌需过三关”更应成公共决策惯例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5-05 14:48:21  责任编辑:霍骋远

    南京不会突然限牌,否则将会被追责。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克希接受现代快报专访称,江苏对机动车限牌早有规定,限牌需过三关,必须征求 公众意见,必须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必须提前30天向社会公告。这个地方性法规,就是给南京市民吃一颗定心丸,大家没必要因恐慌而导致不理智消费。”他说,即使南京要限牌,也会提前30天发公告,让大家有足够的时间购车。(《现代快报》5月4日)

    “限牌”不算新闻,“不限牌”反倒引发恐慌。天津、杭州之后,南京还会远吗?近期有关南京限牌的传闻与留言,尽管屡经官方辟谣,但恐慌性购车却依旧异常火爆,不仅没买车的赶紧出手,甚至还没考到驾照的市民都已先下手为强,就连早已买了车的市民,也在为限牌后的限行政策担忧,未雨绸缪的急于购入二套车。应该说,既然有太多“半夜鸡叫”式限牌的教训,自认为“限牌令”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就悬于头顶,随时可能落下的市民们,选择恐慌性购车,自然也就不难理解。

    尽管官方的辟谣,非但未打消市民的疑虑,反而加剧了人们的担忧。不过,江苏对机动车限牌早已有规定,突然限牌会被追责,限牌需过三关,第一关征求公众意见,第二关经人大常委会审议,第三关还要提前30天向社会公告,虽然这一限牌规则是否能彻底打消市民的担忧,改变当下恐慌性购车的局面,还有待观察。但相比苍白的辟谣,关于限牌的法规与追责机制,无疑更有说服力,也更容易让人信服。

    不可否认,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台,既然不可避免的影响到现实利益,政策出台公布的时机,当然大有讲究。之所以一些重要政策的发布选择“半夜鸡叫”,据说也是为了出其不意,以取得所谓最佳的效果。不过,“限牌”政策为何会突如其来,甚至一定要搞得公众措手不及,倒是更显得不可思议。事实上,受限牌令影响最大的,其实并非车商,而是市民公众的权益,限牌令是否能治堵暂且不论,但可以肯定的却是,其对当地的经济尤其是百姓民生产生重大的影响,却不言而喻。既然机动车已然成为顺应城市生产与生活的重要交通工具,对于一些市民及企业而言,更是必需品,这一客观需求显然并不能也不可能被随意的压制。而使用中小客车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权利,这一权利的调整与变动,为何要对权利人“保密”,权利人何以反而措手不及的成为最后的知情者,恐怕并不能全拿政策出台需“出其不意”来说事儿。

    于是,既然“限牌令”攸关市民公众的权利与利益,甚至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用车权利与成本。按理来说,这样一项攸关民生与权益的公共政策调整,有关“限牌令”的任何讨论与议程,更应对公众保持公开透明,并确保公众在第一时间获得知情权才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突然限牌,显然有违公共政策的基本决策程序,以往一些城市在“限牌”政策的决策与公布过程的隐讳与不透明,显然不应成为惯例被借鉴甚至推而广之。在这方面,江苏对于限牌政策的限定,倒是体现了公共政策应有的审慎与对公众权利的敬畏。

    一言以蔽之,任何攸关民众利益的公共政策调整,都必须确保完全的透明度,在政策调整与决策的过程中,更应保证权利相关人的充分参与其中的博弈。从这个意义上说,给“限牌令”套上“紧箍”,确保“限牌政策”的公开透明,无疑更应惯例化。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