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条例》提出,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多位专家表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此将与机关体系松绑,有望走入长期平稳增加的通道。(5月26日《京华时报》)
看到“事业单位工资松绑有望上涨”的新闻,可能一些人感到愤愤不平。然而,笔者应该指出的是,“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并不意味着一定是工资上涨。过去事业单位的工资和机关是绑定在一起的,而现在的改革的目标是增长与机关体系脱钩。这应该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方向,而将其片面地解读为工资上涨是一种误读。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管理参照机关体系的弊端已经被诟病很多年。而事业单位本身承担一部分社会生产只能,仅仅按照机关单位的管理和工资管理模式显然不能契合需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机关体系松绑应该是必然趋势。
而当事业单位与机关松绑之后,其人员工资自然应该符合市场化的需求。当然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随着市场行情走之后,并不意味着其工资只涨不跌。只是,近年来,我国的物价和工资水平在持续增长,由此说,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随市场走之后,其工资将进入“长期平稳增加”也并非是错误的,但并不能被理解为加薪。
当然事业单位改革并不只能停留在名义上的松绑,“一人不减,一点福利不丢”的改革显然不是真正的改革。笔者期望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应该真正地与机关体系松绑,我们应该重新评估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会价值,并进行分类改革。
此外,事业单位工资市场化改革之后,到底应该如何真正与市场挂钩,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参照系,否则公众对于“长期稳定增长”不免浮想联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