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京华时报》报道:据新华社电26日发布的社科院蓝皮书《形象危机应对研究报告2013-2014》称,官员形象危机呈“多元高发”态势,群众认为2013年形象最差的官员群体依次为:城管、学校领导、医院领导、村干部、警察、国企领导和民政干部。
“官员形象危机”,这本身就代表了一种政治上的进步,而牵扯到“形象最差”,则事关某个政府部门的整体形象。然而,“最差”排名,能否引起当事人以及当事部门的自羞与改过自新?
有网友议论,如果农民都上网,则村干部将盖过城管成为第一。而事实上农村上网已经不是太稀罕之事,而是至少网络已经覆盖到大多数农村地区。村干部盖过城管,未必不是一种调侃,但谁争得最差排名“第一名”,其实已经并不那么重要。而又有网友议论,学校官员咋也成了排名最靠前的“最差”?而无关灵魂工程师的美名?网络调查,最原始的资料一定是相对公正与公平的,因为类似的调查,只要不是预谋的结局,其参与的网民随机,其结果就一定是相对公正与公平的,这没有问题。有问题的只是当下的某些学校,已经成为一种“奸学”。既谋财,又玩儿权,还兼带与社会同等的各色腐败,出现这样一个结果,那就丝毫不令人奇怪了。
据该调查,群众对民政干部等服务类官员的评价明显高于城管等执法类的官员,这反映了群众“喜服务、烦管制”的倾向。如此解读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视角问题。作为执法类官员来说,至少还有正宗的执法官员如法官、监狱警等分类,那么,法官的名声,咋就未见于“最差”之列呢?再说交警,交通协管员所做的工作也可以叫作执法,但交通协管员的名声,咋就高过交警呢?依此例为例,可以作如下解读,即同样是权力,同样是执法,有些人是用服务的方式,即协管员多劝说多服务少强势的方式。有些人是用权力强势来达到管制目的,如蛮横之交警。那么,作为任何执法类官员,为什么即没有法官的高素质高法律水平,又没有协管员的低姿态呢?这恐怕才是服务与管制的辩证法吧?
城管、学校领导、医院领导、村干部、警察、国企领导和民政干部依次登上差评“光荣榜”,会引起相关行内人及衙门的自羞与改过自新吗?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早已经有了答案,仍依城管为例,其登上“差评”榜已经不是一年两年,而是从城管诞生的那一刻起,即成为媒体与舆论的“审丑”焦点。城管任何一种卖弄与进步,比如“眼神执法”“玫瑰执法”等等事例,无一不会进入“审丑”的笑点。那么,这样一种尴尬,是成见使然,还是自作自受?解铃还须系铃人,栽什么树苗结什么果,从来如此,这并非公众的误读或者误解使然。然而,城管至今也没有真正从管制与暴力执法中解脱出来,自新为另一种服务加笑脸的模式,“差评”榜,会有效吗?
官员形象危机,少了直接“差评”,更少了直接“差评”之下的行业净化。假如这种“最差”排名之“差评”,是由各个部门或者第三方监督方实施的,假如这种“差评”是直接对着个人的,假如这种“差评”又直接作用于辞退或者开除的,则官员形象危机才有“翻盘”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