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海南有关媒体刊发《屯昌一局长凌晨被妻子捉奸情妇后窗爬绳下楼离开》一文引起广泛关注,文中涉及男方当事人系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邓三强。屯昌县委对此事高度重视,11月3日召开常委会议研究,会议认为邓三强的行为违反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决定对其给予停职检查,由中共屯昌县纪律检查委会对其展开调查。(人民网11月3日)
“局长”、“捉奸”、“情妇”这三个词勾画出一个官员桃色新闻,同时,也把平日里道貌岸然的局长的狼狈形象和对家庭关系处理不力的无能形象展现在公众面前。这不仅是邓三强个人的狼狈和道德败坏,更是败坏了社会风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公信力。这个“眼球”新闻发生在反贪局局长的身上,其破坏力,就绝不同于普通百姓家的“鸡毛蒜皮”。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经得起金钱美色的诱惑,才能真正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对党员干部个人修养要求,首先养成个人道德“洁癖”,能对外来不良诱惑免疫。其次是“齐家”,政府历来关注干部家庭生活的安定,稳定、健康的婚姻关系既是干部自身能力的要求,也是家庭美德的组成部分。反贪局长自己的作风“失身”、家庭关系里的“一地鸡毛”,正是在“修身、齐家”方面的人生败笔,自然不容“劣性新闻人物”再“治国”,党和政府不答应,人民更不答应。
党员干部掌握公共权力,处理公共事务,属于完全公众人物,其个人道德品质方面应当从高从严要求。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官员的生活作风亦要求十分严格,诸如“拉链门”事件
有可能使总统、首相等高官下台。而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如果容忍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就很难保证公共权力不被生活作风问题所利用。
在反贪局长的桃色新闻中,被撬开的其实不是邓三强家的门,而是自由主义、享乐主义的作风建设之门;跑掉的其实不是邓三强的情妇,而是官员思想里的党纪党性和人民的期望、要求。作风建设无小事,虽然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了,但是作风建设依然在路上,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式,没有完成时。党员干部心中必须时时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的嘱托,坚守作风建设之门,牢记党纪党性要求,不做损坏个人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危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