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领导干部抓工作不实不力不为的现象,同时对进取意识不强的“守摊子”干部敲响警钟,9月1日,德阳市委出台意见,梳理出十类领导干部“不作为”现象,并逐一明确了处理办法。对“十不为”者,将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不评优秀、岗位调整、免职等处理,明确提出了“有为才有位”。( 四川日报)
本届政府“拍苍蝇”、“打老虎”彰显了反腐决心,有效震慑一部分想“当官发财”的干部,但这部分人却又开始宣传“不干不出错,坐等平稳降落”如此怪腔乱调,着实让人不耻。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是一句妇孺皆知的民谚,它用通俗易懂的话表达了民众对官员不作为的不满和愤慨。
和“乱作为”相比,“不作为”更具隐蔽性,算得上官员管理的死角之一。“乱作为”随时可能触犯党纪国法,是有明确的处理规定和尺度的,而长久以来针对“不作为”官员,没有明显的考核标准,没有准确的描述定位,造成考核和监督“双难”,而此次德阳用“十不为”把官员不作为的行为具体化,可谓是在治理官员“不作为”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部分党员干部觉得要求严格了,由此发出了“为官不易”的感概,甚至部分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做事,不出事就是真本事”的心态,实事上这已经严重背离了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行动指南。德阳本次以“十不为”为考核标准,传达出了“谋事要实在、为官要有为、有为才有位”的用人导向,突出了在面对现代社会高速发展中,党和政府对党员干部履职能力的高要求。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在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的今天,我们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前所未有,对干部的要求不仅仅满足于“干净”,更要能“干事”、想“干事”,各级干部都需要树立有为才有位、无功即是过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