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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国华:会前“必修课”推进法制化进程

来源: 2014-11-12 18:06:42 责任编辑:霍骋远

    在四川省政府常务会会议室,四川大学教授王建军以《〈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为题,向参加会议的省长们和省级部门负责人讲了一堂法律课。自去年2月该省政府常务会带头学法以来,如今省、市、县三级政府常务会以及省级部门的办公会学法,已形成制度。(四川日报网 )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但是近年来,一些地方不断曝光“拍脑袋工程”、“乱作为现象”,归根结底,是官员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所致。从2013年起,新一届四川省政府建立了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在每次常务会议讨论正式议题前,学习一部法律。同时,今年是四川省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该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定期会前学法制度,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干部会前来一个学法“必修课”,给干部来一个法制半小时讲座,这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用法制的思维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是很有必要的,值得推广。

    经过百年的上下求索,中国的法制日渐完善和成熟,不断的在成长。法制的现代化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尺,它包括观念的现代化,制度的现代化和操作的现代化。“没有这三个层面的现代化,所谓‘法治’就是不完善的”。笔者认为,中国法制现代化有赖于法观念层面上的义务本为转向权利本位,法律制度层面上规范政府行为和法律操作层面上的公正合理程序。显而易见,这一切要实现关键依赖于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因不学习法律知识,不依法办事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种毒瘤,产生了私权和公权之间的矛盾。依法执政的有效实施,需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由此看来,作为领导干部,带头学好法、用好法,用法制思维的方式来处理和解决工作好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做到依法执政,完全依照完善和健全的法律体系办事,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学法,形成主动把学习法律知识纳入个人学习议程的良好氛围,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能有效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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