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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博:让每一位创造者都“不可欺”

来源: 2014-12-03 14:41:48 责任编辑:霍骋远

    近日,一篇名为《少年不可欺》的文章在网络上广传,作者“NIKO EDWARDS”(以下简称NIKO)发文指责优酷网为陌陌科技制作、发布广告片时, 抄袭他和几个朋友利用气球、照相机、GPS等装置 为地球拍照的经历和成果。随后,优酷网在官方微 博上回应称,已展开专项调查,如属实将严肃处理 。陌陌科技也表示,已在全平台停止对此视频的推广。(据《新京报》12月1日报道)

    一边是19岁的“熊孩子”,一边是网络视频行业巨头,这场“不在一个重量级上”的PK一夜之间 便在网络上掀起了一场舆论风暴。不管“气球拍地球”到底是不是炒作,也不管这场较量的最终结果如何,起码有一点值得我们欣慰——今天,“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全社会都在关心 。

    无需否认也无需遮掩,一段时间以来,原创不受尊重、知识产权被随意侵犯的状况在我国普遍存 在。从以假乱真的“Nokir”、“Samsing”山寨手机,到号称为用户“私人订制”的“今日头条”;从曾经吵得沸沸扬扬的郭敬明抄袭案,到最近被有关部门关闭的人人影视、射手网……不管是科技领域还是文化领域,“拿来主义”都大行其道。著名作家余华曾在一篇文章中讲述了自己遭遇的尴尬经历——

    卖书的摊贩看见我站在他面前,就拿起一本《兄弟》递给我,热情地向我推荐此书。我拿着《兄弟》翻阅了一下,就轻易地判断出这是盗版书,我告诉摊贩:“这是盗版。”“不是盗版,”摊贩认真地纠正我的话,“是山寨版。” 他由此感叹,“山寨”一词在中国深入人心之后,也让抄袭、盗版、模仿、恶搞、诽谤等原本被视为违法的和低级的行为获得了存在的借口,在社会舆论和社会心理上逐渐趋向了合理。

    如果说作家的感叹过于感性和模糊的话,那么我们不妨看这样一组数据:有媒体统计,美国知识产权交易平均达到了一件37万美元,在美国排名前十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平均赔偿额是9.9亿美元;国内公司的专利损害赔偿额平均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而在知识产权交易上,国内公司平均一件不到5万元人民币。回过头来看此次“少年不可欺”事件,或许正是由于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优酷和陌陌才敢于先以“合作”为诱饵吸引NIKO的团队拿出创意,然后再找借口将他们“一脚 踢开”。

    不尊重原创、不注意保护知识产权,后果是非常可怕的。一方面,在市场经济的语境中,原创意味着高投入、高风险。以新药研发为例,科普网站果壳网称“研发一种能成功上市的新药平均要耗费25亿美元”。而在巨大的投入之后,并不是每一位创造者都一定能够取得巨大的回报。另一方面,正如一位时评人所言,创新是一种“公共品”,具有“非相克性”,产生这种发明的代价很昂贵,但复制它的成本却很低廉。所谓的“创意”一经公布,便有被抄袭和仿冒的可能。如果创造者被普遍认为是“可欺”的,作为理性经济人,企业和个人就很有可能选择眼目下能够得利的“山寨”和“模仿” ,而不是干那些“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但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恰恰是一件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却最为紧要,因为它们代表的是——创新的战略眼光和战略布局。

    “在新一轮全球增长面前,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番话,站位高远、发人深思。纵观世界潮流,没有创造力的国家,也就没有竞争力;发达国家之所以繁荣不衰,秘诀之一就是不断创新。而“山寨”横行、原创“可欺”,必将导致创新的萎靡。从现在开始,让每一位创造者都“不可欺”,应当成为全社会孜孜以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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