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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俊达:代步车跨省维权冷眼看

来源: 2014-12-18 13:58:29 责任编辑:霍骋远

    日前,新华网报道了一件消费者维权事件。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购买老年代步车的两位九旬老人专程来到德州求助,最终在市、区两级消保委的帮助下,山东生产厂家紧急安排维修人员到沧州为老人维修,成功维权。

    先谈事件中的积极因素。面对购买地在河北石家庄,生产厂家在山东德州,维修地点在河北沧州的复杂情况,德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该车生产厂家所在地陵县消保委,当天下午,陵县消保委组织公司售后人员和投诉人进行了当面协商,最终解决了问题。在此次事件中,一直饱受诟病的政府“有关部门”给了力,市、县两级消保委充分维护了两位坐火车前来维权的九旬老人的消费者权益,协调解决了此事,无论从效率还是效果,都令人竖起大拇指。如果服务业、公共事业和政府对外部门都达到如此效率,为群众利益而着急,一心为群众办事,全心全意解决问题,“有关部门”的拖拉推诿形象一夜扭转绝非不可实现。

    其次说说事件的争议。除去跨省保修、以及老人是否使用不当、经过长途运输在不在保修范围之内等问题,单说老年代步车,就有很大争议。各地交管部门均对老年代步车头疼不已,其不在机动车管理范围,却又不是非机动车,不限购、不限号,没牌子、没保险,既走机动车道又走非机动车道,处在监管盲区,造成了大量交通混乱和交通事故。同时,生产厂家也良莠不齐,央视315晚会报道,一些代步车粗制滥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仅北京一地,2011年至2013年涉代步车交通事故757起,死亡136人,死亡率达18%。而且最重要的驾驶老年代步车大多不需要驾驶证,上了年纪的老人反应和判断能力本来就弱,没有驾驶经验的老人开着上路更加危险。因为无手续,很多黑车拉客的也钻空子,大量老年代步车沦为牟利工具,是一辆辆行走在路上的“定时炸弹”。这件有争议的商品能够跨省维权成功,实属不简单。

    消费理念应该优化。抛开德州消保委的负责和代步车本身及生产厂商和销售商的问题,单看消费者本身,也代表了一些普遍现象。首先是李玉璋老人已经90岁左右,这个年纪驾驶电动老年代步车本身就不很合适,事实也是如此,由于身体不适车一直没开,闲置了4个月,很难说这与电动车的故障不无关系,属于典型的不理智消费。消费者花自己的钱买东西,别人自然管不着,但是一定需要对自己负责,考虑清楚和长远是十分必要的。其次,老人将车托运给在沧州工作的孩子的举动也十分冒险。老年代步车的厂家不比汽车生产商全国联保,如果事先没有确定可以跨省保修,就为日后的维修困难埋下了伏笔。最后,托运的费用一定不便宜,再加上维修费用,老人当然不愿意承受,所以才坐火车跨省维权。有时候面对错误的消费,及时止损是上策,再进行投资只会陷得更深。新买的车长期闲置,不如出租出售或折价退货,再搭钱冒险长途运给他人使用值得三思。好在最后成功维权,不然真是又折金钱又折腾,路上再出现意外就更得不偿失了。

    面对这起维权事件,除了大家满意的结果,暴露的更多是问题。像这样的维权事件不太具有普遍意义,消保委也不可能完美给出所有消费者想要得到的结果。只有生产厂商、经销商、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部门以及政府监管机构各司其职,尽到自己的义务,还有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正确解读,才能营造理性消费的秩序和环境,妥善解决众多维权难题,更减少问题产生的源头,让人人都买到满意的商品,享受美好和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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