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波:“我就是法”是官僚主义的叫嚣

来源: 2015-01-04 10:09:32 责任编辑:霍骋远

    依法治权需要对权力及其运用中的违纪违法现象进行严厉、有效的监督和惩戒。一些地方官员胆大妄为,欺压百姓,无法无天,无视法律和法规,甚至说出“我就是法”的狂言,更不怕百姓告状。说到底,是权力形成了利益保护伞,制度对权力约束和制约、监督无效。法治国家需要好的制度来治理官员的权力及其运用。(人民网 )

    依法治国在推进过程中,屡屡受阻,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权大于法的问题,不少官员台面上滔滔不绝讲法治,开展工作又独断专行;部分干部研究法律的目的就是钻空子,以法治民;而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中,不少人也自认权力比法律管用,试图通过走后门、托关系干扰法律的执行。在这样一种状态下,依法治国沦为了口号式的宣讲,实际意义薄弱。

    依法治国,最难的是去除官员的官僚主义。官僚主义是封建体制的陋习,在古代封建国家,法的前面都加了“王”字,这也就是说法不是为了天下发展的“法”,而是巩固政权的“法”,就是说权大于法,为了维护权力而立法。但在现今社会,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是为了保障群众利益的法,但这种转换并不是所有干部皆知,还有干部拿出老封建的那一套,自认“我就是法”,法是为了政府而服务的,是为了执政让道的。一旦“有权就是法”成为了思想准绳,那再来谈依法治国,就是妄想。

    依法治国,就要去去官员的官僚主义,给法让出一条道来,保障法律正常发挥作用的健康环境。要让权力及其运行受到法律的约束,要进一步健全权力监管制度,对权力使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的惩治,将权力关进制度之笼,更要关进法律之笼。

    依法治国的第一步就是要依法治权,要用制度和法律来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人民监督下运行,在法治环境中运行,只有真正让权力得到法律的约束,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环境,才算打通了依法治国最重要的一关。

    权力,来自人民,但却有时却成为了干部的护身符,特别是地方一把手,手握重权后便罔顾法纪,自认“我就是法”,这种乱象归根到底还是权力运行缺乏约束造成的,放纵了干部的官僚作派,更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要将公平正义交给法律,就要去除干部身上的官僚气,加大对权力和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权力在法治环境下行驶,维护法律神圣不容侵犯的威严,这才是依法治国最重要的一步。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