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此前公布报告指出,一些中央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和所属单位依托行政资源不当牟利,13个部门主管的35个社会组织和61个所属事业单位利用所在部门影响,违规收入近30亿元。行业协会权责不清。(腾讯新闻)
众所周知,行业协会是非政府机构,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是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其属性就限定了不能与政府“职能”和企业“利润”相挂钩,但不少行业协会假借政府名义、大肆敛财,偏离其应有轨道,近乎“敛财机器”。究其根源,是政府对行业协会权责划分不清,给了其“钻空子”的机会。
行业协会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近年,不断有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中兼职,使政府职能权利“外流”,形成权利外挂的“二政府”。由于权责划分不清,“二政府”堂而皇之地假借政府名义“浑水摸鱼”,大肆敛财,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和经济秩序,成为行业毒瘤,更成为不少贪腐行为滋生的温床。
政府作为国家发展规划的“领航人”,划分权责归属是大发展的前提。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有规矩才有人遵守,才能分清彼此,才能避免“浑水摸鱼”的强盗“打擦边球”。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势在必行。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了收官之际,也是我们该交“成绩单”的时候了,能否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只有群众说了算。划清权责、各归各位、摘掉行业协会“行政化”的帽子,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中介机构成为社会的第三方,才能让行业协会本质回归,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