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丰台区纪委获悉,丰台区42名新聘特约监察员除了常规的监督外,还可自主选择并持续追踪丰台区重点、热点问题,到年底针对该问题提出专业的整改意见。针对特约监察员发现问题或提出建议所涉及的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将在加强督促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责任追究。(新华网)
政府聘请特约监察员负责监督党风、政风、作风建设,这在各地已成常规做法。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实行行政监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依靠群众开展监察工作的有效办法,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是有效遏制腐败滋生的有力措施,但权力是跟随领导干部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的复杂性、隐蔽性和分散性,成为了监督难题,而特约监察员制度正是针对这一难题的“灵丹妙药”。
当然,要想特约监察员发挥作用,不是聘用了就“万事大吉”了,特约监察员能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是工作制度的设立。首先,在工作中积极为特约监察员提供便利条件,使其有足够的机会参与和了解政府部门的工作。其次,明确监察员的职责,加强规范管理,同时注重对特约监察员的培训,打造一支“懂监督、善监督”的队伍。最后,收集监察员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并实行归口管理,将这些问题反馈到各单位。
特约监察员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他们在行政监察工作方面将发挥一般专职干部所不能发挥的作用,并产生更大、更广泛的社会影响,是党内监督机制的积极探索,彰显了党和政府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勇气和决心。充分调动特约监察员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对促进党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遏止消极腐败现象、强化监督职能;对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