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的一位村干部告诉本报记者,在太原花费千万买一个村长的不在少数,但这样的投资是值得的,因为上位后随便开发一块地皮,便可获利至多数千万。更有甚者,有很多村干部是借款买选票,有的甚至是高利贷,但只要有机会竞争,都会借钱一搏。
村干部是一村之长,代表的是全村百姓的利益,心中揣的是村子发展的未来,是名副其实的“父母官”。老话常说,农村人老实本分,农村是净化浮华尘世的心灵家园。但随着贪腐之风的嚣张蔓延,农村这片净土也被“玷污”了。许多村干部不惜花任何代价以求上能够成功上位,其背后隐藏的“诱人回报”不言而喻。
据悉,新任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调研用很大的篇幅提到了“城中村”脏乱差、小产权房等问题,映射出“城中村”建设存在的弊端。许多村干部将“城中村”建设视为其大展拳脚、谋取暴利的“猎物”,本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城中村改造,在利益驱动下,却沦为了腐败的“发酵池”,滋养其疯狂成长。
“城中村”建设沦为村干部伙同开发商敛财的工具。村干部当选后,做的第一件事往往就是搞开发,有的甚至连开发商都不找,自己直接“赤膊”上阵。这些项目大多没有土地和住建部门的手续,连小产权房都谈不上。与之对应的,是“城中村”规划管理无序、布局结构混乱,土地利用粗放,基础设施不完善,水、电、通信线路杂乱等现象严重,极大地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影响了城市的整体面貌。
笔者认为,治理“城中村”乱象还需多管齐下。首先,要建立整治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国家要尽快制定地方法规,政府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从根本上治理城中村违法建设乱象。其次,规范村干部的选拔机制,选举能够真正为村民谋福利的村干部,对买官卖官的绝不手软,坚决予以惩处。最后,要做到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对分离。权力不能集中在“城中村”和少数人手中,只有形成制约,才能让“城中村”腐败失去土壤。
“城中村”建设,作为腐败的高发地之一,归根结底还是权钱的腐败,随着我国反腐的深入,制度化、法制化反腐之路将呼之欲出。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建设,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真正做到知民意,解民忧,暖民心,帮民富,踏踏实实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