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晓波:“中国式过马路”究竟打了谁的耳光?

来源: 2015-01-13 14:22:55 责任编辑:霍骋远

据介绍,2014年,针对长期困扰交通安全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顽症,河北省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共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高发路段和通行乱点358处,教育劝导200余万人次,河北省设区市城区主要路口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守法率分别达到90%、85%,县城区主要路口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守法率分别达到85%、80%,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1月12日法制网)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与红绿灯无关”的“中国式过马路”已经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一种“痼疾”,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撮人”其实也是“蛮拼的”,他们不顾自身安全、不管交通规则,也不去想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体现出的是国民法治观念的淡薄,缺乏国民素质的基本认识和认同,难以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而小孩子都会背、都知道的“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到了成人世界却是如此的苍白无力,需要靠交管部门的整治、劝导才能遵守,不得不说是社会的一种悲哀。笔者想问,“中国式过马路”,究竟打了谁的耳光?

“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中国式过马路”体现出“一撮人”对自身的不爱惜、对守法者的不尊重、对社会公德的不敬畏。造成交通事故,自身及他人安全难以保证;违反交规的“投机”心理,对守法者形成心理上的不平衡;违法乱纪的恶性链条,对社会公德提出了极大的挑战。无论从哪里讲起,都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对法律的不尊重,很难想象,这“一撮人”在家庭中、在工作中会得到大家的尊重与爱戴,无疑,是打在自身脸上的一记耳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定规矩就是要靠大家来自觉遵守的,这是文明的体现,是社会进步到一定程度的体现。如今,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物质需求得到了一定的满足,但是精神文明状态却亟需提高。而“中国式过马路”,是打在文明脸上的一记耳光。在看到社会“正能量”的同时,我们也需要看到社会上还有许许多多的不文明现象、负能量的存在:各种“中国式”行为、“XX到此一游”的不文明现象、公路“三乱”现象……痛定思痛,只有看得到不文明现象、正视不文明问题,认真思索如何去改变这种现象,如何敦促大家懂文明、学文明、做文明人、干文明事,才能将“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做实。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交通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中国式过马路”很明显违反了《交通法》的有关规定,是违法行为,是打在执法者脸上的一记耳光。执法者应本着“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来执行,无论是罚款还是罚“看”,都应该以一个方案执行到底,发现一起惩治一起,毫不留情,才能对违法违规着起到震慑作用,强制其遵守规矩、遵守法律,法治中国,正是需要从这样的小方面开始做起。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不违法乱纪,对看到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制止或举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形成“正能量”的链条,方能早日促成文明、和谐、法治的社会主义国家。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