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强:不妨查查哪些公权给新郑强拆“撑腰”?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1-20 14:54:31 责任编辑:霍骋远

1月18日,记者自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局获悉,发生在18日清晨的一起强行打砸房屋事件,当地警方已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据当事人张际堂反映,在此之前,从2014年8月份开始,厂区就曾遭遇过5次野蛮打砸,而18日早间6时许,一伙不明身份人员将他和爱人及儿子赤身裸体控制后,房屋在短时间内被强行推倒砸毁。新郑市警方对此表示,已成立专案组,具体案情正在调查之中。(1月20日 北京青年报)

强制拆迁之乱,已算不得新闻,“拆迁”作为城镇化的代价本无可厚非,然而“强拆”却总让人谈之色变。虽然新郑强拆的“主角”尚未公布,但纵观各地强拆,这种“委托社会力量动手,自己站在背后撑腰”的勾当比比皆是,因为没有公权“撑腰”谁又敢于去强拆?公权“撑腰”下的强拆伤害的不仅仅是人民的财产,更是对法律的践踏。不过在当前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发生在新政的打砸抢拆着实让笔者大吃一惊,因为这些给强拆“撑腰”的公权力真是该管管了。

首先,执法部门玩忽职守责不可恕。根据受害人所说,厂区就曾遭遇过“5次野蛮打砸、110报警求救绝对不下百次”的情况下,每次民警都是“简单问问情况后转身离开”;此外,当被害人裸身被控制在路边的广告牌后,龙湖镇派出所的警车赶来,但“警车却一直停在广告牌外的路上有十几分钟,直到厂区内的钩机将房屋推平、打砸人员撤离后,警车才开进厂区”,无疑表明当地派出所警察已经忘记了自己“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的职责。对于执法人员是否受到“暗示”在相关调查结果出来前还不可枉下定论,但面对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消极执法,已构成渎职,不得不查。

其次,地方政府部门表面上没有参与到违法强拆中,但对暴力强拆难辞其咎。当地政府部门为规避法律责任,将拆迁工作委托给一些组织或企业甚至一些地痞流氓小喽啰,后者为了迅速完成任务,往往采取恐吓、暴力等违法强拆方式进行拆迁,“出了大事由小喽啰顶着”的心态让个别政府领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文中数次打砸拆,却始终未亮明身份者无疑表明强拆者乃小喽啰之流,如未被默许,小喽啰们岂敢目无王法、草菅人命?此外,当强拆带来政绩,而政绩可以有效兑换为升迁时,这种推力就展现出不可抗拒的一面。思考一年来新郑发生的几起强拆,或许了解一下当地政府对于拆迁的态度或许整个案件就一目了然了,对于个别官员的“谁影响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的无知言论及行为必须终结了。

第三,拆迁要保护人民权利更要约束行政权力。拆迁本来是为了更好的建设,更是为了更好的生活,面对拆迁难与强拆悲剧,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他们不愿意搬迁?折迁户他们到底在想什么?他们需要什么?如果“漫天要价”,也应该由专业的独立第三方部门来评估,无论如何,都决不允许非法通过暴力强拆来剥夺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相关部门应该明白,居民在自己的家中被强行掳走、禁锢,房屋被拆毁,这样的行为足可以用“无法无天”来形容,要知道每一起暴力强拆事件,都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损害,是对法治建设的伤害。

总之,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暴力拆迁是一个非常刺耳,极不和谐的音符,是社会建设发展,繁荣富强过程中的一块绊脚石,对于暴力拆迁,应坚决扼制和取缔,对于支持暴力拆迁的“公权撑腰者”,必须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