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不到半年,河南新郑又有强拆案件引发关注。1月18日,这里一家月饼厂被推平。看厂的一家三口几乎赤裸着被控制,之后所能做的是母子二人想办法在废墟中寻找钱物。中新社记者19日发稿后,北京青年报20日做了转载。寒冬腊月,年关将至,强拆的画面即使新不到哪里去,也有较强的冲击力。
从报道的情况看,这起强拆事件的最大“亮点”是当地警方不作为。此前,有人为了拿下这家月饼厂,曾有五次武力进攻,堵门砸东西毁房,称得上无恶不作了,但是报警之后警察说构不成案件,不予立案。于是,第六次这家月饼厂被一举拿下,这一次警察说了,已经立案,正在调查。
由此给人一种印象,但凡强拆就离不开警察,要么是警察开路,要么是警察出来制止。我们看到的多是警察开路,浩浩荡荡,警车警察一大片,迁拆大多完胜,如有抵抗就有流血发生,有的是自焚,有的是扔汽油瓶,就差手里没枪不能开枪了。我们极少看到,遇到强拆赶紧报警,警察迅速赶到,要么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要么立案追究违法犯罪分子。说实话,公民遇到危险,遇到财物被损害,别无选择则的求助就是警察。强拆来了,拨打“110”,警察闻声而至,哪里还有强拆事件发生?
可事实上,从各地层出不穷的强拆事件中,我们看的警察身影,几乎都是为强拆服务,没有警察的“功劳”,就不可能有强拆“业绩”吓人。一般地,依法强拆基本无悬念,这另当别论。我们提到的强拆基本都是血腥加暴力和暴利,先把人弄得民不聊生生活不下去了,再继续用下三滥的手段逼人就范。在河南南阳,艾滋病人也成了强拆的主要力量,更为令人警醒。面对艾滋病人搞强拆,那里的警察露出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正好懒得管呢,借坡下驴,正中下怀,偷着乐呢。
顺便说一句,新郑是郑州的南大门,强拆事发地是距离市区最近的龙湖镇,这里早已被城市化,高楼林立,土地变得非常值钱,谁手里有土地谁就是富翁。这家月饼厂的地可能是租用的,你占着不走,想据为己有,或者要一大笔补偿,就势必损害了某些人的利益。于是,先礼后兵,让你敬酒不吃吃罚酒,吃不了兜着走,一套组合拳下来,强拆就大功告成。这些人或许有能量,或许看透了强拆并不难,只要号准了警察的脉搏,就必定心想事成。
如果孤立地看这起强拆事件,意义并不大。但如果跟去年8月8日的强拆事件联系起来,我们就会唏嘘不已。那一次事件的“亮点”是,被拆迁人短短四五天后竟然向政府道歉,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自己对不起政府,不顾大局,只顾小局,实在是有错在先。这不能不是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情。本来,受害人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拿起法律武器,把那些违法犯罪的人绳之以法才是,可到了最后变成了没骨气、唯利是图的法盲,真真气死了人。
当地政府从上起强拆事件中摸到了“基本经验”,相信没有钱搞不定的事件。当然这个钱不是大钱,而是小钱。强拆之后,被拆迁户就由“爷爷”成了“孙子”,在谈判桌上必须见好就收,否则,拖你个三年五年,拖也把你拖死了,谁会耗得起?这“一招灵”“一招鲜”经常屡试不爽,攻城略地,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一定意义上说,强拆狠狠打了法治一个嘴巴。我们呼唤法治,我们寻求法治,我们依靠法治。说到底,皆因我们太缺乏法治。从普通老百姓到一定级别的政府官员,对于法治不是“叶公好龙”,就是“掩耳盗铃”,或者无动于衷麻木不仁,不会不敢也不善于拿起法律保护自己,追究那些违法分子。这是十分悲哀的事情。由此审视强拆之恶,我们乐观不起来,今后,一些带了颜色的强拆还会扑面而来,且让我们走着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