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由抄袭提案看政协委员履职效率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1-29 08:26:41 责任编辑:霍骋远

    山东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日前开幕。大会通报,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有40件提案涉嫌抄袭,山东省政协已约谈提案者。山东省政协要求,提案必须是深入调查研究和认真思考的成果,不得道听途说、捕风捉影、主观臆断、抄袭炒作。对与事实不符的提案将不予受理,对存在抄袭炒作行为的提案者将严肃追究责任。(1月28日《北京晨报》)

    俗话说,政协委员是民声的耳朵,民意的嘴巴。政协委员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政协委员代表广大民众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就应该认真履职,察民情、聚民心、集民智,当好民众利益的代言人,做好公共事务的监督者、参与者。而撰写提案,给政协会议积极建言献策,是政协委员履职的重要内容。山东省政协多达40份提案涉嫌抄袭炒作,缺乏基本的技术含量,相关政协委员显然没有尽到自己的本分。政协大会约谈提案者,无疑是必要的。但是,在我看来,对这些抄袭提案的政协委员不能止于约谈,而要制定并执行明确的考核处罚细则,依法追究其责任,直至取消其政协委员资格。

    事实上,不仅山东政协委员抄袭提案,此前深圳一位政协委员也被曝提案抄袭。那位政协委员建议提高外来工衣食住行成本,让一些外来工主动离开。其提案激起舆论公愤,进而被发现其提案内容与3年多前上海的一份论文有多处相似,其中有关外来人口犯罪的四个总体特点和五大成因,以及提到“暂住证”等内容,基本与该论文一致。面对质疑,该委员表示,自己工作很忙,而政协人员催得紧,做个政协委员“啥事都不干的话也不太好意思”;当时只剩下两天时间,就“参考了它的一些东西”,弄了一下交上去。

    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你既然没有时间做调研、写提案,为何要顶个政协委员的头衔?政协委员拾人牙慧,把别人的劳动成果归入自己的提案,又不注明出处,还把抄袭粉饰为“参考”,政协委员的诚信与责任何在?如果说政协委员建议提高外来人口衣食住行成本缺乏民生情怀的话;政协委员抄袭他人提案,不积极履职,更是不配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应该主动请辞,让其他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取而代之。

    对此,不仅提案抄袭者要反思提高履职效率,拿出深思熟虑,经得起推敲的真知灼见,不发表拾人牙慧、缺乏技术含量的高论。其他政协委员也要反省。认真参加政协活动、出席政协会议,不做哑巴委员、抄袭委员,认真履行政协委员职责,调查民情,吸纳民智,上交具有技术含量的提案,做好民众利益代言人,当好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连心桥,对民众的疑问作出回应,为决策部门提供事实数据与民意支撑。这才是政协委员的本分。

    为了保证政协委员认真履职,除了政协大会要严格把关,不能让开会缺勤、酣睡,上交抄袭提案的政协委员蒙混过关以外,还要完善约束机制,关注他们的履职效率,看看他们调查了多少民情,吸纳了多少民智,做了多少履职思考,提炼了多少履职成果,解决了多少民生问题。对此,除了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评价以外,民众对政协委员履职也应拥有监督权与评价权。所有履职效率低下,滥竽充数的政协委员都不应有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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