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班的开班式上,通常由最高领导人发表重要讲话。期间,学习的主要形式包括:学习讲话、专题报告、分组讨论、全班交流等。授课者阵容强大。在去年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研讨班上,习近平发表了有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以及汪洋、孟建柱等为学员们做了专题报告。(2月4日人民网)
建设法治国家,不仅是发展需要,也是党心民心所向,而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就是抓好“关键少数”。
“关键少数”指的就是各级领导干部,因为领导干部是人民群众的领头人,是人民的榜样,法治信仰能否深入人心,外化于行,关键取决于领导干部有没有带头遵守法律,有没有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为政之要,唯在得人;依法治国,关键在人。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领头人,要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只有严守法治原则,一切依法办事,才能用法制建设的新成效交出人民群众认可的答卷。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并取得了长足进步,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已然成型,但“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还有党政决策中的“一言堂”、“一支笔”现象,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执行党纪国法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违纪违法者没有得到及时惩处等问题,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
其实,导致一些领导干部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根本原因依然是利益至上,权力万能的思想。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的轨道上行驶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驶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因此,在倡导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同时,还应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从而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惩罚机制,通过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履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义务清单制度,科学界定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边界、责任界限和义务要求,形成运用法治监督领导干部用权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