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留在路面未清理的粗钉子惹祸,将路过的芬兰人马瑞楠摔得嘴啃泥,膝盖、手肘等多处受伤。肇事的粗钉子位于五一路的榕城商贸中心门口,该中心的物管单位福建东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表示,将及时清除相关隐患。(2015年3月10日 东南网)
路面上的钉子存在了不是一天两天,马瑞楠也未必是第一个被绊倒的人,然而之前没人在乎,现在却又引人关注,看似峰回路转,其实不过是因为马瑞楠的外国人身份。
马瑞楠被绊到磕伤,有关单位迅速承诺清除“绊人钉”,如此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轻易就俘获了点赞声一片。但是点赞之余再仔细一琢磨,就觉得味道不对了,就品咂出了一股异味。
清除“绊人钉”是好事,可是既然知道有安全隐患,好事就应该早做,有人绊倒了磕伤了,才想到要去清除钉子,不管绊倒的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这样的做法难免都有亡羊补牢之嫌,虽然态度值得肯定,但工作失职也不容回避。
话再说回来,如果绊倒的是中国人,有关部门还能迅速回应吗?笔者绝非杞人之忧,而是在一些地方外国人普遍享有超国民待遇,报纸网络上经常看到外国人丢东西警察一小时内破案的报道,但是笔者和朋友几次丢失东西,报警后得到的回复都是:肯定找不着了,报警也没用。笔者不是对警察心存芥蒂,而是以此为论据就事论事,如果被绊倒的不是外国人,“绊人钉”事件也很可能就没有下文了。
对外国人重视对中国人无视,说到底不过是觉得“疤痕”被外国人看到了是家丑外扬,而被中国人看到了不过是“家务事”,家务事是小事,在外国人面前丢丑是大事,家务事为大事让路,看起来满满都是爱国心和正能量,可实际上却不过是打肿脸充胖子、满腹委屈自己尝。
因为芬兰人马瑞楠被绊倒,“绊人钉”终于要被清除了,事情也算圆满解决。但是,这样的事件不能总依靠外国人来发现和提醒,而是需要国人在看到问题时多一点责任意识,更需要相关部门对国人的意见和反馈多一点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