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4日公布的2014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支情况显示,去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4.29万亿元,同比增长3.1%。同时,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不到位现象依旧存在,一些地方存在少征、缓征、减免和返还土地出让收入行为,或以土地开发、奖励款等名义返还土地出让收入,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3月30日新华网)
征地与卖地之间存在着巨额的利润,必然导致官员利用土地“寻租”,谋取利益。不少地方政府一方面用计划经济的办法低价拿地,另一方面用市场经济的办法高价供地,低进高出,一本万利,坐收渔利。行政价格与实际市场价格的巨额差价,这是驱动地方政府大量卖地的动力,也是官员滋生腐败的土壤。有些地方的土地出让金根本就没有监管,已经成为了官员的“私房钱”,随意侵占挪用,减多少、缓多久,全凭官员一句话。人大不去管,百姓管不着。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和城市建设支出等。可是,近年来,各地的土地出让收益到底是怎么使用的,根本就是一笔“糊涂账”。 国家明文规定禁止地方减免、返还、缓缴土地出让金。可是,官员在审计或督察中东窗事发了,也只不过是被约谈和被督促整改,根本不会受到处罚,更不用说被罢官了。这无疑是纵容这种行为,官员怎么能不有肆无恐,变本加厉呢?
遏制土地出让金使用乱象刻不容缓,势在必行。各级政府必须公开土地出让收益使用的明细项目及其金额,便于公众行使监督权,防止和避免土地出让金使用上的“暗箱操作”和随意性。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土地出让收益的监管,通过整合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和约束土地出让金的使用,绝不允许贪占挪用,也不允许随意减免,绝对不能让土地出让金成为官商勾结敛财的手段。对那些违法违纪的官员必须该降级的降级,该降薪的降薪,该罢官的罢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