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活跃着一支大学生普法队伍。他们以青少年的视角观察生活,用青少年的方式表达对法治的理解和感受,通过在校园中巡回演出,熏陶了一批又一批学生,让法治意识在大中小校园里流传不息,倍受各年龄段学生们的欢迎(据3月31日《珠海特区报》)。
据报导说,这支完全由热爱法律的在校大学生组成的普法队伍,把宣传法律的主要对象锁定在金湾区的各大中小学学生,针对青少年对说教性知识灌输不容易接受的实际特点,他们将法律知识结合现实生活编成学生喜爱的情景剧等文艺节目,偶教于乐,深受众多学生的欢迎。据悉,这支来自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普法队伍,8年来,一批批的老生离开,又有一批批的新人加入,这支队伍一直保持在80人的规模,成为金湾区普法的常备力量。
让热爱法律、文化知识水平高的大学生,组成普法队伍,以各种学生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形式,向其他大中小学校园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对于很多学生来说,这无疑是普法教育的“自助餐”,学生既欢迎也乐于接受。我们都知道,现代社会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很高,而且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现象”,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学生的法律普及存有短板,尤其是我们的很多大中小学,除了法律专业院校的学生之外,普通大中小学的学生往往偏重于文化知识的教育,对于众多法律方面的知识尤其是涉及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学生平时很难接触到。另外,中小学生普遍性的未成年,出现某些违法现象往往只是批评教育,使得不少学生法律意识存在模糊,一旦被社会某些人教唆利用,很难避免不会做出违法犯罪的荒唐事来。
大学生普法队伍这一形式,很值得普及和复制,我们正在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积极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加强大中小学学生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不可或缺。然学生的各种文化课程很多,学业负担本身就很重,要运用传统的普法教育进课堂,尽管也能起到相应的普法教育作用,显然,没有这种针对性的“熏陶”所起到的效果更好,让学生通过观看师哥师姐亲手编创并表演的情景剧等文艺节目,更能让学生入心入脑。
笔者认为,有条件的大学校园或大学生志愿者,不妨组织既热爱法律又有文艺创作和表演天赋的学生,在相关司法专业部门的指导下,自编自创自演各种涉及法律内容的情景剧等文艺节目,既可以走进校园,也可以走进社区。既是一种自我学习,也是非常有益的社会实践。政府基层部门更不妨拿出些经费,对于优秀文艺节目和编创人员,予以适当的奖励。校园里、社会上多一位守法少年,家庭就多一份安宁,社会就多一份和谐。同样,铁窗之内就少一名稚嫩的“罪犯”,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衡量,普及这样的普法队伍都有非常的现实和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