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遏制旅游乱象不能止于让“导游走人”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5-04 09:31:40 责任编辑:霍骋远

    几乎每一个小长假,我们视线范围内都会看到几起旅游乱象的案例。不是说有的游客不文明,或到处刻“到此一游”,或随地扔果皮纸屑,就是说景区景点疯狂宰客、导购强制消费等。这不,据5月3日的《北京晨报》说,云南女导游几乎不用换气连声痛骂游客长达5分钟,她大声斥骂游客道德、良心在哪里的视频,一下点燃网媒。国家旅游局已责成云南旅游委尽快查实,对损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这个女导游这回是“摊上大事了”,有了国家旅游局的明确表达,不出意外,这名女导游将卷被子走人了,甚至还会被吊销导游资格证。因为她的出格而任性的斥骂,一下成为这个五一的看点和热点,她也瞬间成了一名“骂星”。这不是她能骂、会骂、敢骂,而是其变为一个全国性舆论事件,直接引起了国家旅游局的高度关注。不过,如果遏制“导游变导购”乱象仅止于“末端处置”——开除这个女导游来为这起滚烫事件降温,那么更为难听、更缺良心的“骂声”还会在不久的将来从我们耳边响起。

    因为从这名女导游所骂的内容中,我们听得太清楚不过了。那就是她的薪水的构成,几乎全由“导购”组成。在这个时候,“导购”成了主业,而“导游”反而变为副业。当主副业位置长期错位,导游的行为指向岂有不倒置之理?换句话说,如果旅游行业这一存续已久的既定办法不做调整,那么良性的、公正的、公平的旅游收入体系便难以搭建而成。在利益驱使之下,跟进者不会就此却步。走了一个高调的公开“骂星”,必然会有下一个导游赶来接替。

    正确的做法,是从强制购物的源头抓起。近年来,对此类行为,一直不缺伤口曝光,缺的是行之有效的机制疗伤。每每出现这种带有强制意味的“导购”事件,有关方面总是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置哲学”,用“鸵鸟术”应对公众舆论。先将鸟头埋进沙里,装着啥也没看见,反正其他地方很快又会曝出旅游新丑。等“新丑”粉墨登场时,再将鸟头探出来不迟。这时,就可以抖一抖沙粒,该干啥还干啥,因为舆论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别处了。即便真的出现这种极端个案,也只是简单处理导游了事。要巴望源头治理,恐怕仍是遥遥无期。

    不治源头,只佯装严厉地末端治理,是无法可依吗?当然不是。早在2013年10月1日,我国《旅游法》就已经开始正式实施。这部法律中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与以往不少“导游变导购”的案例一样,这起痛骂游客事件,背后明显存在旅游社违法之举——旅游社指定购物在前,而导游辱骂游客在后。是这些旅游社不懂法,还是知法违法?不管是哪种情况,旅游社以及其身后的公共监管机构,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若要法律惩戒,当然他们是脱不了干系的。

    汉代文学家桓宽说:“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韩非也曾说过,“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他们强调的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以及有法不依的危害性。旅游行业强制购物早非新闻,甚至可能说,频频耳闻。但新的《旅游法》实施之后,类似乱象却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就在云南,此类事件就被曝光多起,甚至还有旅游执法人员咆哮着让前来投诉的游客“滚蛋”、“永远不要来香格里拉!”。是到了该强化法律尊严的时候了,是该从源头上严厉惩治这类违法乱象了。

相关新闻

刘凤敏:“良心”不是导游想卖就能买

2015-05-04 09:04:34

不满意游客消费低,云南一导游大发雷霆,大骂游客的道德、良心在哪里,日前这一视频在网上被广泛转发。

云南官方拟吊销辱骂游客女导游导游证 旅行社停业整顿

2015-05-04 08:42:02

云南旅游执法总队通报:涉事导游系“昆明思远导游服务公司”导游陈XX,现拟吊销涉事导游导游证,拟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并对旅行社负责人罚款2万元。

云南骂游客购物少女导游已找到 正接受调查

2015-05-03 16:50:44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报道,今日,云南省旅游局表示,辱骂游客的导游和其旅行社已找到,正接受调查。

国家旅游局责成云南立即调查女导游辱骂游客行为

2015-05-03 10:16:54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云南省女导游在带团工作岗位上辱骂游客强迫购物消费的行为,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曝光后,国家旅游局高度重视。”  整个视频并未交代导游所属旅行社及出游时间等信息,仅提及下一站将到达云南西双版纳。

云南女导游嫌购物少大骂游客不要脸 官方介入调查

2015-05-02 21:47:49

(记者 胡远航 王艳龙)五一小长假期间,云南再爆导游骂游客。”  整个视频并未交代导游所属旅行社及出游时间等信息,仅提及下一站将到达云南西双版纳。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称,在此番背景下,视频中的女导游还强迫游客消费且恶言相向,影响恶劣,一旦查证将严肃处理。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