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2】刘彩艳:“一纸遗书”凸显患者的“想当然”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5-12 14:58:54 责任编辑:霍骋远

    “如果手术出了意外事故导致病人死亡,必须由院方最低赔偿30万元;赔偿未到位,尸体坚决不出医院大门……”近日,一纸湖南汨罗市人民医院流传出的病人“遗书”在网络上引发热议。(5月11日新华网)

    这是一位结石患者手术前的“遗书”, 但给人感觉“一厢情愿”的遗书,除了再次拨动社会对于医患纠纷的敏感神经,让人窥见医患之间愈显冰冷的对立关系,是不是也凸显了患者“手术风险”责任认定的“想当然”呢?

    根据笔者多年来的经验,绝大多数的医生比较爱岗敬业,都想尽心尽力把病人治好,大部分的病人也比较相信医院和医务人员。但任何手术都是有风险的,尽管每次手术都会有分析和评估,每次手术前都会对病人进行术前告知和谈话,但医院医病不医命,发生意外,病人就“想当然”的以为是医院有问题,到医院大吵大闹的“搞医闹”,让医院“承担责任”,这样不仅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矛盾,还会为本就紧张的医患矛盾雪上加霜。

    病人的“遗书”事件,是病人对医院的不信任,不信任我们的医疗水平,不信任一旦发生意外,医院会对我们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积极做出说明及赔偿……我们医院应建立“让患者参与”的医患交流平台,给医患双方一个好好说话的空间和环境,并加强对病人术前、术后的心里辅导和沟通工作,增进病人和家属对手术和医生的理解,同时进一步提高医疗水平来改善。一旦发生医疗意外,医院要及时封存病历,积极配合医疗事故鉴定,给患者一份明白,还医学一个公道。当然,最根本的,还是要从我们的制度方面,建立高效率、低成本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

    笔者希望,我们的病人在治疗过程中,选择相信我们的医生,与医生多沟通,发生意外,走正规的医疗鉴定程序,不要单纯以结果为导向来判断医院对错,并做出过激的行为,“想当然”的让医院“承担责任”,伤害我们医患之间的关系。相信通过患者与医院的努力,以及我们制度的完善,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医患关系会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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