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手术出了意外事故导致病人死亡,必须由院方最低赔偿30万元;赔偿未到位,尸体坚决不出医院大门……”近日,一纸湖南汨罗市人民医院流传出的病人“遗书”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在近年来医患纠纷频繁升级的背景下,这封“遗书”再次拨动了社会对于医患纠纷的敏感神经。(新华网5月11日电)
看到这则无意之中被爆出的“遗书”,我心底一楞,并暗自庆幸:“遗书”之中的“如果”幸亏没有发生,否则,世间又多一场“医患闹剧”。按理说,医患关系本是一场相互信任的生死托付,为何在当今社会演变成为相互对立的仇家?有人将责任归咎于医疗体制的落后,有人将原因归结医患双方欠缺正常沟通,我个人以为,归根结底,都是“利益”惹得祸。
作为患者,由于缺乏专业的医学知识,同时缺少理性认知态度,总以为自己花钱看病,看不好就医生的责任,再加上居高不下的医疗成本致使患者不堪重负,例如有些患者一个小小的感冒到了医院轻者打针、输液,有时甚至要求住院,此等“过度医疗”行为频出,片面加大了医患关系的不信任危机。作为医生,超负荷的工作状态,自己的技术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只能靠“过度医疗”“红包”等“潜规则”实现自身劳动价值的最大化,更有少数“医德败坏”之徒给患者造成“疑似有责”错误推定。
医患双方的信任就是一次次的血腥般的“利益博弈”之中变得脆弱不堪,医疗过程中一句话,一个动作或是眼神都有可能成为压倒患者的“最后一根稻草”,从而发生了类似“温岭杀医案”的悲剧。此时此刻,医院莫要完全迷失于纯粹的市场经济利益之下,应助力回归其“公益”本性,履行社会责任;让医生归位于“治病救人”的角色势在必行,也正是考验执行智慧的关键。
众所周知,医患纠纷之中,没有“胜利者”,哪方也占不到什么“便宜”。解决医患矛盾,发达国家的作法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如加拿大通过“家庭医生”分流部分患者,再如英国则是设立医师自助协会处理医患纠纷,而我国应当适当借鉴,结合实际国情,通过医疗体制的深度改革,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法制建设,引入公正、权威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多管齐下,逐渐重塑医患信任关系,让医患关系走出纯粹的“利益博弈”误区,厘清医生的专业职责与患者的健康权利之间的边界,找到二者的平衡点,为建立和谐互利的医患关系提供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