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中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同时规定,凡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的,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烟草专卖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6月1日 中国新闻网)
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表明,烟草烟雾中含有69种已知的致癌物,这些致癌物会引发机体内关键基因突变,最终导致细胞癌变和恶性肿瘤的发生。其中,二手烟对被动吸烟者的危害一点也不比主动吸烟者轻,特别是对少年儿童的危害尤其严重。其实在北京出台“控烟令”之前,全国各地已有十余座城市先后出台控烟条例,然而起到的效果却差强人意。
公共场所吸烟的问题,一直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甚至其危害远超于“雾霾”。“控烟令”的施行,为的就是让每一个人“有尊严的呼吸”,自然倍受社会各界的赞誉。“史上最严控烟令”,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是有着更明晰的定位,同时未雨绸缪地完善了问题发生后的各项应急预案。笔者认为,如此利民高效的管理条例,应该扩大施行的范围和力度,各项措施都必须积极落实。
北京颁布实施《控制吸烟条例》将“有屋顶之地严禁吸烟”、“乱扔烟头严厉罚款”、“公众举报违规吸烟者”、“中小学及其周边禁售烟草”等多项举措共同发力,必将对长期以来引发民怨的“烟霾”问题产生威慑力,这具有非常积极作用的。最严“控烟令”从各个方面系统地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进行了规定,但是最严禁令是否能发挥最强效应却是值得商榷的,最重要的是避免“烟民们”在禁令实施以后仍然钻制度的漏洞。
到目前为止,我国吸烟人群已逾3亿,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因此我们也应看到,在我国烟草行业有着强大的利益链条及运营模式,烟草的来源、加工的途径、销售的渠道错综复杂,制度要落实到监管上殊为不易。“控烟令”的落实必须伴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共同形成监管体系,才能真正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从而填补“控烟令”存在的薄弱环节。
无论是多么完备的法令,关键在于执行,如果没有执行力,那一切都是“纸上谈兵”。只有做到“最严”的监督和“最严”的处罚,让《控制吸烟条例》成为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不敢触犯的“高压线”,才能真正控住“烟霾”的蔓延,最终实现随时随地自由自在地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