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个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和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违者最高罚款200元;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等。(2015年6月1日中国新闻网)
公共场所禁烟,民心所向。一直以来,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给人们带来很大困扰和无奈,不仅有害自身健康,也会对环境和他人产生影响。这次北京“最严控烟令”规定,凡是“带顶、带盖”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都不允许吸烟,无疑给吸烟者带上了一道“紧箍咒”。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各类“史上最严” 禁令并不罕有,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是纸上谈兵,“雷声大、雨点小”,以致于最后“灰飞烟灭”。
实际上,这个担忧不是空穴来风。早在2011年5月1日,我国就实行了“全面禁烟令”,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但由于立法与执法上的双重缺陷,立法上法律规定刚性不足,禁烟令往往原则性与宣传性内容较多,实际可操作性不足,且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手段太软,最后往往流于形式。4年过去了,如今公共场所禁烟成效微乎其微,这不得不发人深省。要让“史上最严控烟令” 落地生效,立法、执法、守法一个环节也不能少。
为什么吸烟屡禁不止呢?不能否认,“烟文化”在中国社会有着很深的根基,吸烟更成了日常生活中一种人际关系的沟通方式,给同事、朋友递根烟 “打成一片”,出门在外“一根烟拉近两个人之间的距离”,“递根烟好办事”等等,自然更不能排除隐君子的“烟瘾大作”,但不能忽视的是,“吸烟有害健康”,这是必须懂得的道理。
不可否认,小小一支烟,危害万万千。健康,随烟而逝;病痛,伴烟而生。根据国家卫计委官员此前发布的信息,中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占世界吸烟总人数近30%,约有7.4亿非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危害,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约10万人死于二手烟暴露导致的肺癌、冠心病、脑卒中、乳腺癌、鼻窦癌等相关疾病。这组数字无疑重重地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正如一些禁烟标语所言“点燃香烟的一刹那,你也点燃了死亡的导火索”,这就意味着,吸烟者必须尊重他人的健康权益。
拒绝烟草,珍爱生命。其实,公共场所抽烟对人体造成的伤害,远胜于当前人们千夫所指的雾霾,请大家自觉遵守并执行“史上最严控烟令”,杜绝“纸上谈兵”,请丢掉手中的香烟,还人类一片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