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起,负号开始和“扶贫项目”一道频繁出现在账单里——“修建村村通公路”7个字后面,跟着“-70万元”的字样;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起出现的,则是30余万元的欠款,当初政府承诺的地方财政扶贫项目配套资金迟迟未落实。(9月9日中国青年报)
贫困地区的父老乡亲是党和政府须臾不忘的牵挂。在政府扶贫的战略大旗下,全党、全社会的各路扶贫大军,踊跃投入扶贫开发行列,众人划船驶向共同富裕的彼岸。然而,这一利好消息却未能让担任江西大垅村支书的王建红高兴起来,因为当初政府“口头承诺”的有关“修建村村通公路”、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地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并没有落实,俨然成了名副其实的“空头支票”。
原本靠跑运输自谋生路的王建红,在乡领导的劝说下放下自家生意担任起村支书一职,负责村里修路、打吃水井、危桥改建、村小翻新等重任。村里一条通往外界5.2公里长的水泥公路终于修通了,然而,王建红却怎么也没想到这条“幸福路”却变成了压在他心头的“一块大石头”。路虽然修好了,但由于当初乡领导承诺的地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导致村里的账单上多了一笔70万元的欠款。加上其它工程项目,累计形成100余万元的债务。村里的经济负担“雪上加霜”。扶贫项目本来是让村民脱贫致富、改善生活,可村子咋就越脱越贫了呢?这成为大垅村村民挥之不去的阴影。
据报道所知,当时一位领导干部胸有成竹的对村支书说:“国家有1000亿的专项补贴,地方财政再配套一些,修路没问题”。试问这位拍板许下承诺的领导,是否在村里最困难时刻帮助积极协调过上级有关部门?期间又为村里争取了多少地方配套资金呢?承诺不是随便说说的,什么叫承诺?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应允,答应办某项事情”。古人云:“重然诺,必有信”。“承诺”二字,是阳光下操作,向公众表明态度、精神、勇气、决心和责任,交给公众监督的尺子与镜子,给人以信心和力量。要知道身为领导干部,一旦作出承诺后就要做到“驷马难追”。
当前,许多部门和单位都在推行各种承诺制度,比如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颇受群众欢迎。有诺必践,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令人痛心的是,有些单位和部门的承诺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说过就没有下文,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例如:一些领导干部喜欢信口开河,说大话空话,没有诚心诚意为群众办事的思想;一些领导干部的承诺让上级领导满意,让职工群众欢欣鼓舞,却只是做做表面文章,没有将承诺落到实处,目的只是哄得上级和下级一时高兴,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一些领导干部承诺之后“风声大雨点小”,由于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或领导干部工作能力欠缺,承诺无法兑现。以上这些做法都违背了承诺制度的初衷,不仅损害了自身形象,给单位抹了黑,还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必然失信于民。承诺是把双刃剑,既能激励人们的信心,鼓起人们的勇气,也能打击人们的决心与勇气,因此如何把握好承诺与兑现的尺度,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一些地方政府强调“要加大支农惠农力度”,“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逐步提高扶贫标准”等,从而清晰地表达出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价值理念。扶贫开发的前提就是消除贫困、保持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给老百姓一颗“定心丸”。一个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承诺决不能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必须要兑现,落到实处。群众期盼着领导干部实事求是承诺,扎扎实实地践诺。因此,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心,老实做人,踏实做事,兢兢业业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求真务实,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兑现承诺,真正做到一诺千金,实实在在地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王兰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