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3】对付违法车辆,不能止于“曝光”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9-28 14:39:34 责任编辑:霍骋远

    河北省交管局日前对全省危化品运输车、营运客车等重点车辆的检验率、报废率、交通违法数量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仍有部分企业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较多。省交管局决定对所属车辆超过20辆以上逾期未检验的运输企业、所属车辆交通违法超过100起的运输企业、交通违法数量超过50起的运输车辆及所有人进行公开曝光谴责。(9月28日《燕赵晚报》)

    “交通联系你我他,维护安全靠大家”,再熟悉不过的一句标语了,意在警示我们,交通安全重于泰山,遵守交通法规是我们每一个都应该铭记和践行的“真经”。河北省交管局奋力出动、全面出击,对重点车辆进行排查,无疑是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大动作”,大有必要、大有裨益。晒一晒,为健康;曝曝光,是良方。排查之余,对部分违法车辆和所属企业及所有人进行公开曝光,直接明了、透彻有力,是一个“好动作”。

    笔者翻看了曝光单,包括违法车辆的牌号、所有人和所属企业以及违法次数,信息够具体、通报够明了、力度够强硬,既是对违法车辆的严重告诫,更是对其他车辆的友情提醒,起到了“一石二鸟”的作用。但是,让我们惊讶的是,有的车辆已然违法了百余次,简直是“无法无天”、“胆大包天”,何等的危险、何等的嚣张、何等的不妥。因此,笔者认为,曝光应该,但是对付违法车辆,不能止于“曝光”,要有一系列的“后续动作”。

    其一,强化宣传。思想上松一尺,行动上就会散一寸,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十分重要。企业千千万、车辆千千万、司机千千万、道路千千万,交管部门要强化交通法规、安全常识、注意事项等内容在企业群体和司机队伍中的扩散和宣传,让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让守纪守法、注意安全成为一种习惯,让规范行使、文明驾驶成为一种常态。

    其二,强化惩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守法没商量,安全无小事。曝光固然有用,但难以“釜底抽薪”,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违法车辆的打击力度,做到以儆效尤。尤其是对屡次违法的车辆,更要让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尝苦头,制度和规则面前没有特殊、没有侥幸、没有投机,任性就得付出代价,忽视安全就得接受教育、接受整治。

    总之,交通安全是一个常提常新的话题,整治交通违法车辆这个牛鼻子必须抓牢,曝光之余,要再加之以更多的“后续动作”,进而创建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为我们的交通安全保驾护航。(李志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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