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后首场大面积雾霾天气来了,秸秆背着“黑锅”闯入人们眼帘。10月5日到17日,20个省市区监测到862个疑似秸秆焚烧的着火点。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汪冬青说,秸秆露天焚烧目前不能说跟雾霾有直接关系,但肯定会对大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各地的宣传也如火如荼,“飞机已经上天,地里不准冒烟”,可农民为了种地,宁愿被拘留也要烧秸秆,白天有人查,那就晚上烧。(央视 10月20日 新闻1+1)
秸秆焚烧成了“猫鼠游戏”,上自中央,下到地方,卫星无人机标语都用上了,甚至在田间地头人盯人,可效果还是不好,农民仍旧变着法去点火。农民并非不知道秸秆焚烧的害处,自己可能遭遇罚款甚至拘留,烟尘里的PM2.5和PM10有损大气环境,让更多人成为受害者,政府部门耗资巨大的宣传则功亏一篑。
出现这种多输局面,看上去是农民过于顽冥不化导致的,可实际上,这种貌似不理性的博弈策略,却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利益。秸秆是农民私有物品,农田的下一季农作物也会产生预期收益,两者发生矛盾了,农民肯定会选择得利最大的,即为了保证及时播种不得不焚烧秸秆。秸秆本身也有价值,但对农民来说,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焚烧成本最低。如今,政府部门采取围追堵截的办法,说到底就是在个人私利和公共利益发生强烈冲突时,农民原本就不多的利益,再一次被牺牲了,必然会遭遇抵制。
换言之,政府在治理秸秆焚烧时应堵疏结合,不能忽视农民的损失,需完善补偿机制。显然,只有农民能从禁止焚烧中得利时,才会积极支持政府规定。
一则,应当整合现有补贴机制。现在很多补贴并没有落到农民头上。农机补贴由于投入太大,大部分农民缺少配套投入。秸秆燃料的补贴则补给终端,农民并非唯一受益者。故此,应当调整补贴机制,让农民获得补偿,而不是其他群体。
二则,要建设区域化治理平台。秸秆焚烧飘散的PM2.5和PM10并不局限于村镇县等行政区划,可治理方式却受限于行政区划,因而需要跨区域的治理平台,就像京津冀联合治理雾霾一样。
三则,继续挖掘秸秆的新用途。比如,收割机直接将秸秆粉碎成土壤易吸收的肥料,或者与畜牧业等合作形成产业链条。而秸秆燃料、秸秆发电以及生物技术,需要形成循环经济。
四则,法律破局才能管好秸秆。禁止秸秆焚烧的法律文件,包括国务院规章制度和地方政府的立法,局限性很强,联合执法时也底气不足,甚至相互推诿。农业体制和种植结构还会持续,大气污染和环境保护的立法不应忘记秸秆焚烧。
总而言之,治理秸秆焚烧很难一蹴而就,但通过利益调整,平衡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农民入伙,秸秆灭火,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才能不打折扣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