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时期的关键部署。方案指出,在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地区,探索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开展实行“政经分开”试验。(2015年11月3日)
农村改革已经持续走过30多年。30多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第二阶段,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减免、取消农业税费,多予少取放活。第三阶段,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从这一历程可以看出,我国农村改革已经从过去的单兵突进、轻骑兵式突围为主,发展到目前的系统推进、全面深化阶段。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是新的历史时期国情农情决定的。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面临粮食与主要农产品的供求关系问题,农村土地问题,城镇化问题等多重挑战。新时期唯有解决这些难题,稳步推进农村改革,才能为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粮食供给面临的压力较大,一方面国家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一方面国际粮价保持低位。如果国内农村改革无法深入进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无法完成,共同富裕更是难上加难。此时在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开展“政经分开”有利于拓展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有利于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实行“政经分开”后,由有经营能力的专业机构对集体资产进行管理,将实现保值增值。既可以提高经营效率,也有效缓解矛盾冲突,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
此外“政经分开”后将为种田大户们提供更大的发展平台。当前我国财政支农存在着效率不高、精准度不够等问题,一些涉农专项资金呈现“小、散、乱”特征。而“政经分开”后,更多土地流转活起来,将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这些外部有利条件将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再加之今后财政支农首先会向种粮大户、主产区等倾斜,将大大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农业发展转变发展方式。
同时农村改革“政经分开” 将避免在缺少监督的情况下,一些村干部侵吞集体资产、“小官大贪”的现象,极大的维护了农村的长治久安。农村改革中开展“政经分开”,不仅有利于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更推动实现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推动农村改革深入开展。(李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