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日前公布了“2015年9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发现,内蒙古自治区从2014年至2015年6月,14个盟市的81个旗县(区)民政局审查把关不严,为884名不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财政供养人员发放低保资金1076万元。(11月10日 新华网)
众所周知,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低保资金更是被人们喻为困难群体的“保命钱”。
然而,兔子不吃窝边草,可内蒙古的一些公职人员却来了个“近水楼台先得月”,884名财政供养人员却违规领取困难群体“保命钱”1076万元,把低保变成了自己嘴里的“唐僧肉”,怎能叫人不气愤、厌恶和寒心?更不免让人疾呼:“关系保”、“人情保”、“灰色保”等乱象当休矣!
事实上,低保资金的取得,要经历申请、验证、登记、公开等多个程序,再加上低保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对公平、公正、公开有着更高的要求,可内蒙古公职人员“吃低保”一年之久是怎么发生的呢?
其一,缺少信息公开。低保是传递社会关爱、彰显公平正义的惠民之举,是实现公共服务、促进共同富裕的利民之措,每一个环节和程序都要注意信息公开、信息透明、信息保真,实事求是的为困难群众送温暖、送爱心、送帮助,而不是“关起门”来分低保,“捂着被子”独享热;其二,滥用手中权力。公职人员“吃低保”,不免让人猜测背后的权力链条和利益链条,是权力任性结的恶果。买卖、送人情、以甲换乙、成隐形福利、我地盘我做主,使得低保失去了本真,蒙山了“黑暗”的面纱,成为了内部的“唐僧肉”,断然不管困难群众的死活。
有病还需良药医,莫不可任其发展,亦或不了了之。一是要注意建章立制,出台和完善有关低保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夯实制度基础,提供科学依据;二是要加强监管,失去监管的地方,是问题产出的温床,要把笼子扎紧、要让拳头有力、要让眼睛敏锐,坚决狠刹低保事业里的不正之风;三是要开展警示教育,以低保违法违纪案件为戒,让更多的人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管好自己的嘴和手,不乱为、不妄为;四是要注重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从民声中汲取智慧、从民意中检验实效、从民情中感怀道义,让低保真正发挥其作用,惠民、利民、安民。(苏坤)